中國海關關於旅客攜帶免稅物品限額的規定。
1.價值在人民幣50元以下的食品、服裝、服飾等生活用品,以合理數量為限。
2、葡萄酒2瓶(不超過1.5升)。
3.400支煙(兩支)。
4.電視機、冰箱、多用機、錄像機、洗衣機、摩托車等。、以及200元人民幣內價值超過人民幣1,000元的其他生活用品,壹年內首次入境時可選擇上述物品中的壹項。
5.手表、播放器、自行車、電風扇、電子鍵盤、電烤箱、幻燈機、打字機、熱水器等家用電器,以及其他價值人民幣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學習和生活用品,可在壹年內首次從本條所列項目中選擇。
說明(1)貨物的價值按照到岸價格確認。汽車不允許進口。(三)納入《配額條例》第五條的項目可以在同壹品種中重復,但項目總數不得超過5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