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國公民因私事往來香港、澳門暫行管理辦法》第六條內地公民因私事往來香港、澳門,必須向其戶籍所在地的市、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第十二條經批準前往香港、澳門定居的內地公民,由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簽發前往香港、澳門通行證。持證人赴港澳前應在當地派出所註銷戶口,並在規定時間內赴港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