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利用中介加強管理者和債權人之間的溝通。
2.充分協商,平等保護債權人利益。
3.政府部門齊心協力幫助公司解決困難。
4.司法部門求新求變,探索破產重整案件審判方式。
浙江海納建設有限公司,成立於1998,位於浙江省金華市,是壹家以房屋建築為主的企業。企業註冊資本100.86萬元人民幣,實收資本100.66萬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