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研學旅行活動開展流程
壹、初步確定活動地點、時間、主題、規模
二、學校組織召開開展研學的班主任會議
三、班主任向學生作研學動員(自願自費),下發《告家長通知書》,要求班主任向家長宣傳研學旅行的意義,動員集體出行。
四、收集統計參加研學活動人員名單(含老師名單)(必須含有正確名字和身份證號碼,身高,體重,便於發放服裝),貧困學生要提供村裏證明
五、研學承辦機構向學校提供第壹次審批表所需的有關材料:1、研學實踐機構資質材料、2、活動方案、3、安全應急預案、4、費用支出預算、5、研學人員名單
六、學校第壹次向教育局申報《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活動審批表(壹)》( 教育局在活動開展兩周前審批 )
七、收集確定研學活動人員名單根據名單分車分組(每車分3-4個組:1生活保障組、以班級為單位,每班4人;2導遊組、以班級為單位,每班4人,請學生提前收集景點介紹,形成簡單導遊詞與學生互動;3宣傳組每班4人;4活動策劃組,每班4人,壹日活動可省),確定帶隊老師名單,並報給研學承辦機構
八、研學承辦機構提供:1、人員旅遊意外險單圖片及名單、2、活動出行交通工具資料(車號)、3、司機駕駛資格證明、4、隨隊醫生資格證明。
九、學校向教育局第二次申報《於都縣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活動審批表(二)》( 教育局在活動開展前兩天審批 )
出發前集中、行前壹課。另:學校需要準備:《領導致辭》、《學生代表發言》、選4位旗手(2男2女)、帶學校公章。
活動結束後第壹個工作日或第二個工作日總結,學校組織學生寫遊記或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