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旅游日记 - 旅遊糾紛的概念及解決途徑

旅遊糾紛的概念及解決途徑

1、與旅遊經營者協商和解,協商,是解決爭議最簡便、成本最低的途徑,也是旅遊活動中普遍采用的壹種糾紛解決途徑,多數旅遊的權益爭議大部分也都是在雙方協商中緩解或解決的;

2、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是指爭議雙方在第三方主持和協調下,就爭議進行協商,從而解決爭議所進行的活動;

3、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

4、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是爭議雙方在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協議,同意將爭議解決提交給選定的仲裁委員會,由仲裁委員會對爭議作出仲裁裁決的壹種方式;

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事人也可以不經其他方式而直接采取訴訟方式解決旅遊消費者的權益爭議。訴訟壹般要經過起訴、受理、審理、第二審程序等幾個環節。

旅遊糾紛是指旅遊者與旅遊經營者、旅遊輔助服務者之間因旅遊發生的合同糾紛或者侵權糾紛。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旅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七條 旅遊經營者、旅遊輔助服務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旅遊者人身損害、財產損失,旅遊者請求旅遊經營者、旅遊輔助服務者承擔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旅遊者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由第三人承擔責任;旅遊經營者、旅遊輔助服務者未盡安全保障義務,旅遊者請求其承擔相應補充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