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旅游日记 - 杭州師範大學錢江學院2020年招生考試政策解讀

杭州師範大學錢江學院2020年招生考試政策解讀

第壹章壹般原則

第壹條為落實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陽光工程”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保障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杭州師範大學錢江學院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於杭州師範大學錢江學院2020年全日制本科招生。

第二章學院概況

第三條學院全稱:杭州師範大學錢江學院,學院教育部代碼:13286,浙江省代碼:0120。其他省份的代碼請參考各省相關招生文件。

第四條辦學層次和類型:本科、獨立學院;杭州師範大學錢江學院成立於1999。是經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準,由杭州師範大學創辦的全日制本科獨立學院。

第五條地點:浙江省杭州市錢塘新區學林街16號。

第六條學生完成相關學業,經考試(考核)合格,授予全國統壹電子註冊的杭州師範大學錢江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經學位委員會審核批準,授予杭州師範大學錢江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章組織結構

第七條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制定全日制本科招生計劃,研究確定招生政策,確定學院招生原則和具體措施,決定重大招生事宜。

第八條高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實施招生及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條學院紀律檢查委員會辦公室對學院的整個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四章招生計劃和錄取規則

第十條學院面向全國20個省(市、自治區)招生。各省、各專業招生人數和批次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和批次為準。

第十壹條根據教育部要求,實行“高校負責,省級教育考試院(招生處)監督”制度,根據考生德、智、體等方面的情況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對考生身體健康的要求,參照教育部發布的《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指導意見中“不得錄取本校”“不得錄取本校相關專業”,我院原則上不予錄取。限制錄取的專業詳見杭州師範大學錢江學院2020年限制錄取名單。

第十三條入學時對外語沒有限制,但學生入學後,所有公共外語均以英語授課。

第十四條學院2020年招生時不設單科要求。

第十五條我院各專業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條調劑比例:平行誌願招生省份調劑比例控制在105%以內,其他傳統誌願調劑的省份按照當地招辦規定的比例調劑。

第十七條浙江、山東考生填報的專業(類)誌願必須符合該專業(類)2020年的要求。

第十八條壹般錄取方式:

1.浙江省、山東省:根據新高考錄取政策,實行專業平行誌願,分階段錄取。

2.其他省份:對進入檔案的考生,按照“分數第壹,遵循考生誌願,專業誌願無等級差別”的原則進行選拔。考生填報的專業誌願未被錄取時,服從專業調劑的,按高考總分從高到低調劑到未完成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辭退。其中,江蘇省考生必修科目成績須達到合格及以上等級(往屆學生須達到4C1合格及以上等級),選考科目成績須達到CC及以上等級。

第十九條體育錄取方式:

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在專業成績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招生省份規定的綜合成績計算方法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其中,符合浙江省體育特長生招生條件,文化成績達到浙江省指定的體育特長生招生文化分數線的考生,第壹誌願填報我院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可在浙江省招生計劃15%內優先錄取。按照浙江省體育綜合評分計算辦法,從高到低進行評選。

第二十條藝術錄取方式:

1.浙江省統考報名的藝術類專業:

我院音樂、美術、播音主持、編導、舞蹈等藝術類專業由省統考在浙江省招生,參照浙江省相關藝術類專業錄取辦法執行。

2 .在新疆和吉林兩省招生的廣播電視編導:

省內相應招生批次根據高考文化成績直接錄取。

3 .新疆、吉林省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高考招生:

在高考成績合格(達到招生省份本專業類別相應批次文化線)、專業校考成績合格的前提下,優先錄取院校誌願和專業誌願,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綜合成績=高考文化成績(折算成百分制)×70%+專業校考成績(折算成百分制)×30%。綜合成績相同的,優先錄取文化課成績最高的考生。如仍相同,則按高考單科成績順序依次選拔。單科順序為:語文、外語、數學。

4.山東省招生考試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

按照山東省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聯考錄取辦法。

5.錄取外省統考錄取的藝術類專業:

安徽、江西、河南三省播音與主持藝術類專業錄取到相應的省級統考招生,按照相應的省級統考招生辦法執行。

山東、安徽、江西三省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在相應的省級統考招生中錄取,執行相應的省級統考招生錄取辦法。

在四川、安徽、江西三省,舞蹈表演專業在相應的省級統考招生中錄取,按照相應的省級統考招生錄取辦法執行。

在四川、安徽兩省,音樂表演專業錄取到相應的省級統考招生,按照相應的省級統考錄取辦法執行。

環境設計專業在江西、四川、廣西、貴州、河南四省錄取相應省級統考招生,按相應省級統考錄取辦法執行。

在江西、四川、河南三省,視覺傳達設計專業通過統考承認對應省份的招生,按照對應省份的錄取辦法執行。

動漫專業在江西、廣西、貴州、河南四省承認對應省份對應專業院系和省份統考招生,按照對應省份對應專業院系和省份統考錄取辦法錄取。

第二十壹條浙江省“三位壹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按照《杭州師範大學錢江學院2020年“三位壹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浙江“專科”錄取按照《杭州師範大學錢江學院2020年選拔優秀應屆高職高專畢業生進入本科學習招生規定》執行;浙江省“單考單招”(中等職業學校)錄取按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高校承認並執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關於加分或減分的政策規定。

第五章入學審核、收費和助學政策等。

第二十四條被我院錄取的新生應在學院規定的時間內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院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錄取資格。新生入學後,學院會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審核。復試不合格者,由學院視情況處理,直至取消錄取資格。

第二十五條根據浙江省物價局、教育廳最新收費文件(浙價費[2018]61號),我院2020級新生學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按照培養成本核算後確定的標準收取。2020級招生專業學費標準為:數學與應用數學、應用化學(含專科)、環境科學(含專科)、法學、跨境電子商務專業為每生每年17000元;電子信息工程、工業設計、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含單獨考試招生)、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含單獨考試招生)、舞蹈表演、動漫與環境設計(含大專)專業為每生每年1.9萬元;護理學、經濟學(含大專)、電子商務(含大專)、會計學(含大專)、市場營銷(含大專)、旅遊管理(含大專)、旅遊管理(民航行業人才培養)、英語(含大專)、漢語言文學(含大專)、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含大專)播音與主持、廣播電視編導、音樂表演(聲樂、器樂)、視覺傳達設計(含專升本)每生每年26250元。請考生充分考慮家庭的經濟承受能力。

第二十六條住宿費按學院向浙江省價格主管部門申報的標準執行。

第二十七條學校設有院長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個人獎學金和各種專項獎學金,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資助政策,為家庭經濟困難新生註冊入學開通“綠色通道”。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新生錄取結果可通過省(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招生辦)或杭州師範大學錢江學院招生網查詢。學院網址:www.huqc.edu.cn,學院招生網網址:。

第二十九條學院不設民族餐。

第三十條杭州師範大學錢江學院聯系方式:杭州師範大學錢江學院招生辦。地址:浙江省錢塘新區學林街16號,郵編:31018,招生熱線:0571-28865806,0571-28816668。

第三十壹條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招生,不收取國家規定以外的任何費用。學院保留對任何以我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追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自頒布之日起實施,由杭州師範大學錢江學院招生辦負責解釋。如與章程有抵觸,以學院公布的原有招生政策規定為準;本章程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壹致的,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