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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蘇旅遊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江蘇旅遊職業學院坐落於中國歷史文化名城江蘇揚州,***有三所校區,9個二級院,34個與旅遊相關的招生專業,致力於為社會打造專業、優秀的旅遊類人才,下面就由帶大家了解壹下“江蘇旅遊職業學院普高招生章程 (2022年實行)”此文本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江蘇旅遊職業學院普高招生章程 (2022年實行)

 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範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和國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關招生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於我校全日制普通類、藝術類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校全稱:江蘇旅遊職業學院。學校代碼:國標代碼14604,學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區)的代碼以各省(自治區)招生部門公布的為準。

 第四條?學校是省屬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坐落於中國歷史文化名城——江蘇揚州,占地1000余畝,現有在校生12000余人。學校畢業生綜合素質高,技術技能強,就業率壹直穩定在98%以上。

 第五條?頒發學歷的學校名稱為:江蘇旅遊職業學院。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六條?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是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第七條?學校的招生工作組織實施機構是招生就業處,負責招生宣傳、咨詢、錄取等工作。

 第八條?學校的招生工作實行上級主管部門、內部和第三方多重監督機制,學校招生工作在監督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根據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份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本校生源和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確定學校分省招生計劃。經審核後,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十條?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按照順序誌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1;按照平行誌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1。

 第十壹條?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區)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第十二條?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特殊專業體檢及要求)。學校對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無要求。其中,空中乘務、高速鐵路客運乘務專業建議符合以下條件:1.身體健康(無傳染病、心臟病、哮喘病史,肝功能正常)身材勻稱,五官端正,面部無嚴重痤瘡、痘印,頸部、手部、小臂、小腿等裸露部位無明顯疤痕、胎記等。無色盲、色弱、斜視、弱視,無紋身、狐臭,無“O”型腿或“X”型腿;2.男生173CM—185CM,女生163CM—175CM。3.雙眼矯正視力(C字表):男生0.7以上,女生0.5以上。

 第十三條?考核方式:學生參加各省統壹組織的普通高考。

 第十四條?學校依據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對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自治區)招生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按公平、公開、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和公布的招生計劃,嚴格按招生的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五條?我校嚴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區)的相關規定執行加分優惠政策。

 第十六條?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錄取,其他省(市)按照分類分代碼進行錄取。

 第十七條?學校將根據各省(自治區)的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若生源不足,則參加征求平行院校誌願(含院校服從誌願)的錄取或者按規定提取其他誌願錄取。

 第十八條?對進檔的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誌願”的原則進行錄取。當投檔分相同時,學校依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出臺的同分排序規則(或排序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沒有明確的同分排序政策,則普通類專業,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成績之和、數學單科成績、語文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如仍相同,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綜合排序;藝術、體育類專業,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語文數學兩科成績之和、數學單科成績、語文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如仍相同,結合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綜合排序。因不服從專業調劑、不符合專業錄取條件等原因不能被錄取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十九條?我校所有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的外語語種,但學校的公***外語課只開設英語。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條?學校錄取的考生,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後,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壹條?學校根據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蘇價費〔2004〕158號、蘇價費〔2007〕210號、蘇價費〔2008〕222號、蘇價費〔2014〕136號、蘇價費〔2017〕243號文件)按學年收取費用(幣種:人民幣)。文科類專業4700元,工科類專業5300元,體育類專業4800元,藝術類專業6800元。

 第二十二條?學生公寓住宿費為每學年人民幣1200元(蘇價費〔2002〕369號文件)。

 第二十三條?新生入校後,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身體復檢。經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壹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學校獎學金、學校助學金、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建檔立卡學費減免等獎、助學體系。獎學金最高達8000元/生/學年,助學金最高達4300元/生/學年,每年獲得各類獎助人數占全校總人數的50%以上。被我校錄取的新生可憑錄取通知書在生源地辦理國家助學貸款。

 第二十五條?學校通訊地址:江蘇省揚州市毓秀路88號。

 郵政編碼:225000

 招生咨詢電話:(0514)87431888、87431880

 招生傳真:(0514)87431880

 招生監督電話:(0514)87437755

 招生監督郵箱:yzecho@

 學校網址:/

 學校招生信息網址:/zs/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通過陽光招生信息平臺向社會發布,對於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七條?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後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由江蘇旅遊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