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權法》明確規定了“建築物區分所有權”
樓房樓頂屬於全樓業主的***用部分,任何人不得擅自占用或加裝自用設備。
在住宅小區天臺種養或搭建的實質是壹部分業主侵害另壹部分業主的公***利益,還有可能引發多重危害,
如果妳想使用的話,需要全體業主,進行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