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統計,我國視力殘疾患病率為0.93%,絕大多數人具有獨立生活、工作和參加社會活動的能力。如果在他們的活動空間中提供必要的無障礙環境和設施,活動領域的半徑將大大延伸,生活和工作中的障礙將減少,與正常人平等的社會生活權利將平等地、更多地獲得。視障者多為輕度,這壹點在無障礙設計中往往被忽略。
2.視力殘疾人的主要障礙
在對視力殘疾人室內環境障礙的調查中,主要障礙有:
1.復雜通道主要指室內交通復雜造成的障礙。在被調查的人群中,盲人占78.2%,弱視占35.5%。
2.砌塊在地面上的感覺不強,主要是指落地臺階位置不當,盲道不連續,盲道、入口、樓梯等節點的砌塊法蘭尺寸和磨損不合適。被調查人群中,89.7%為盲人,80.1%為弱視。
3.人行空間的意外突出物是指外門、消防栓、標誌(桿)、拉線等。設置在旅行空間。被調查人群中,79.3%為盲人,69.4%為弱視。
4.室內高差和突出物是指室內不同房間中間設置的高差、門檻、臺階、欄桿等功能結構。在被調查人群中,67.9%的盲人選擇了此項,53.3%的弱視人群選擇了此項。
5.推拉門,59.9%的被調查者為盲人,37.6%為弱視。
6.道路、樓梯和室內房間的光滑地面。被調查人群中,盲人占78.2%,弱視占77.3%。
7.有單側扶手或不連續扶手的樓梯,865,438+0.4%的被調查者為盲人,60.2%為弱視。
8.位置不合理的開關和裝置是指開關、扶手、把手、櫃子等不適合視力殘疾人活動的裝置的形式和安裝位置。被調查人數中,81.6%為盲人,54.4%為弱視。
9.模糊不清的環境圖形標誌是指環境中所提供的引導性、警示性的文字和圖形的大小、形狀、亮度和對比度不能達到要求的可視性。在被調查人群中,盲人選擇此項的占5.6%,弱視占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