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全文;
各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房管局),東城、西城、石景山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經濟技術開發區開發建設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各分局,各有關單位:
為進壹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房的意見》(國辦發[2021]22號)文件精神,按照《北京市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房實施方案》(鄭經辦發[2022]9號)的有關要求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研究制定了《北京市保障性租賃房建設指南(試行)》(以下簡稱《指南》),對本市保障性租賃房建設質量提出了基本要求,著力加強技術服務指導,鼓勵開發建設單位根據實際需要提高建設質量。 保障性租賃房項目提供的服務和功能以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為準。對確實難以落實《導則》個別條款的重建項目,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組織專家進行評估論證,評估論證意見作為建設依據。
各有關單位要抓緊落實《準則》。如遇問題,應及時向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標準與評價辦公室反饋,推動《指南》的修訂、完善和優化。
本《指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