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來說是建築對象,劃分空間環境,屬於建築對象內部的空間設計。學名是“室內設計”。
與“室內”相比,“室外”空間設計現在被稱為環境設計。
具體來說,“室內”是指空間的劃分,“設計”是指有計劃、有目的、有意圖的行動方案。
這樣,“室內設計”的概念,即利用室內空間作不同的用途,而是有計劃、有目的、有布局的實施方案。
現在社會上對“室內設計”的普遍理解,僅限於“家裝”、“公裝”或“室內裝飾”等領域。不能準確理解室內設計的概念,導致這壹領域,在現實生活中的尷尬。
比如把室內裝修誤認為室內設計,導致設計淪為裝飾,居高臨下的卑微,得不到應有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