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只有現任主人發現,沒有原主人的消息。
如果巨額現金是故意存放在這裏,而當時的物業為了避免麻煩,根本不知道,只有現在的業主發現了隱藏的巨額現金,那麽這個時候,業主就可以將這筆巨額現金據為己有,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如果沒人起訴,就歸車主了。
?2,考慮到不正當收入,據說歸原主人所有。
如果之前的主人因為其他原因離開了它,那麽它也屬於他人的私有財產。所以,如果現在的主人被發現後是私人所有,那麽此時原主人的權益也受到了侵害,所以是不正當收入,所以這筆錢應該歸原主人所有。
3、如果巨額現金無人認領,那麽它屬於失主。
如果被失主發現,錢無人認領,就說錢也歸失主所有,沒人起訴。錢也是要被失主發現的,按理說是屬於失主的。
買了二手房後,業主發現墻裏有巨額現金。如果沒人認領,考慮到非法所得,此時歸失主所有。為了避免麻煩,車主可以報警,讓警察處理。如果這是原物主的合法私有財產,那麽這筆錢此時應該屬於原物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