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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家莊的歷史沿革

商朝屬於壹個孤立的竹國,春秋時為山地,戰國時為燕國,西周時為幽州幽北平郡,三國時為曹魏遼西郡海陽郡,晉南朝時為海陽郡,北齊時並入費儒郡。隋朝屬盧龍郡,唐代屬河北平州右北平郡,宋代屬契丹府。契丹設立灤州後,壹直屬於灤州。遼朝時,大部分屬灤州石城縣管轄。遼寶三年(1123),灤州屬北宋,北宋改石城為林冠(又稱林冠)。半年後,金破平州(今盧龍、灤州),歸金管轄。金之寧元年(1213),灤州屬蒙古。四年後(公元1217年),蒙古任命仲基鮮卑為我駐灤州(北甲店土人)使節。元朝五年(1268),蒙古將石城並入宜豐,全境屬宜豐郡。明洪武二年(1369),宜豐並入灤州。明朝永樂二年(1404),灤州土著戶編合作社,外族戶編屯。當時有65個合作社和屯,全境內的村落大部分是兒童古合作社和廣益屯。清光緒三十四年(1908),棄社、村、警區,全州劃分為10區,大部分屬於十區,有少數在壹、二區,壹直保持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

唐家莊從壹個村莊演變為壹個雛形的城鎮,始於19年80年代林西礦建成之時。豐富的優質煤炭和林西礦、趙各莊礦、唐家莊礦的建立是礦區形成的決定性因素。在“洋務運動”中,以清朝北洋大臣、直隸總督李鴻章為首的洋務派為了加強國防,開始興辦實業,開發煤炭、鐵礦。清光緒二年(1876),李鴻章奉朝廷之命,派候補勤務兵唐“勘測開平煤鐵情況”,次年開平礦務局成立。清光緒十三年(1887),林西礦成立。清光緒三十四年(1908),宣彤二年(1910),袁世凱組織的灤州礦務局修建趙各莊礦。後來開平礦務局和灤州礦務局合並,成為開灤礦務局。合並後,唐家莊礦成立7年(1918),建成13年(1924)。三礦建立後,這壹帶的人們稱之為“東三礦”,即林西、趙各莊、唐家莊。

唐家莊礦建成後,原名唐莊子的小村莊也發展成了煤礦生活區。隨著廠礦的建立,出現了大量的產業工人,人口激增;“職工室”富麗、豪華、優美的環境與低矮、陰暗、潮濕的“鍋幫”並存,這是外國資本家和為他們服務的高級職工公司與礦工的生活狀態的鮮明對比;街巷千篇壹律,城市景觀漸露端倪。到30年代初,東三礦的基本輪廓、生存狀況和生活條件(如商業、服務業、修理業)已初具規模。

唐家莊解放於民國37年(1948)65438+2月65438+2月,隨即劃歸唐山市管轄。唐家莊是9區。

唐家莊區辦公室成立於6月,1949,隸屬唐山市辦公室領導。

1950年6月,唐家莊與林西、古冶、趙各莊合並,成為唐山市第七區,設立區公所。

1950 65438+2月撤銷第七區辦事處,成立第七區人民政府,隸屬唐山市人民政府領導。

至此,該區歷史上第壹次有了整體的行政編制。

1955唐山七區更名為唐山東礦區。1995,唐山東礦區更名為唐山市古冶區。

唐家莊公社1960,唐家莊街道1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