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對在余杭區行政區域範圍內工作或者創業的本科及以上學歷且畢業未滿7年(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的不受畢業年限限制)的新就業大學畢業生、創業人員,或持有高級技能或者中級中級職稱人員發放公租房租賃補貼;補貼標準為每月每平方米18元,月租金低於每月可享受租金補貼金額的,按實際月租金發放,享受年限累計不超過6年。
法律依據:《公***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公***租賃住房,是指限定建設標準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租賃住房通過新建、改建、收購、長期租賃等多種方式籌集,可以由政府投資,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會力量投資。 公***租賃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