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2020
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可以申請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
(1)廉租房、經濟適用房、限價商品住房的輪候家庭。
(2)申請人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在15平方米(含)以下;三人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3萬元(含)以下,四人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萬元(含)以下。申請家庭應當推薦壹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市有關部門,根據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的變化,對上述標準進行適時、動態調整。
(三)外省市外來務工人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具體條件,由各區人民政府結合本區產業發展、人口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住房保障能力確定。
2.新北京人公租房申請條件
(1)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年滿18周歲),不超過45周歲(含);
(二)持有合法有效的本市居住證;
(3)家庭成員在京無房,無在京購房記錄,未享受過保障性、政策性住房;
(4)在京連續繳納社保或個稅滿5年(60個月及以上);
(5)必須在北京工作,工作單位必須在北京註冊,所在行業符合北京市產業發展需要。
3、北京市人才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
但只有符合條件的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作人員、引進人才才能申請北京人才公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