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妳是房子的承租人,同等情況下妳有優先購買權。妳說要兩到三個月才能籌到錢買他的房子。我估計很少有買房的客戶會等他這麽久,生意肯定會失敗,而妳的做法是完全合法的。
2.找壹個做律師的朋友,給他寫壹封律師函,讓他大吃壹驚。如果他失敗了,他將被起訴違約。如果他真的打官司,對他的影響最大。壹個是他的房子以後很難賣了,另壹個是訴訟後就到期了。哈哈。。。這可能是真的,也是為了嚇唬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