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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內違法行為影響房東嗎

租客違法壹般不會影響到房東,但如果租客在租賃房屋內進行違法活動,房屋出租人明知明知其利用房屋進行違法行為而不向公安機關報告的,公安機關會對房東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如果構成犯罪的,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壹、房東壹旦與房客簽訂了租房協議,就與之建立了租賃關系,因此房東有義務保障出租屋內活動的合法性,這種監督的權力不是公權力,而是壹種法律上的義務。

二、公安機關壹旦發現房客在出租房內有違法犯罪活動時,均會以書面形式通知房東令其立即收回房屋,並要求房東承擔相應的責任。如果房東知情不報,就觸犯了刑法,應當按照相關規定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五十七條 房屋出租人將房屋出租給無身份證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規定登記承租人姓名、身份證件種類和號碼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進行犯罪活動,不向公安機關報告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

第七條 房屋出租人的治安責任:

(壹)不準將房屋出租給無合法有效證件的承租人;

(二)與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承租人是外來暫住人員的,應當帶領其到公安派出所申報暫住戶口登記,並辦理暫住證;

(三)對承租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常住戶口所在地、職業或者主要經濟來源、服務處所等基本情況進行登記並向公安派出所備案;

(四)發現承租人有違法犯罪活動或者有違法犯罪嫌疑的,應當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五)對出租的房屋經常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排除不安全隱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六)房屋停止租賃的,應當到公安派出所辦理註銷手續;

(七)房屋出租單位或者個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必須遵守有關規定,承擔相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