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條
出租人應當按照約定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並在租賃期限內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
第壹千壹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壹千壹百七十四條
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為人不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