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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以公租房為核心新住房保障體系規模達40萬

 本報訊昨日,武漢市住宅與房地產發展?十二五?規劃公布了我市將建立以公租房為核心的新住房保障體系,在?十二五?期間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40萬套,基本解決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6平方米以下的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

 保障體系:以公租房為核心

 ?十二五?期間,我市將建立?雙雙並行、四類並存?的新型的住房保障體系,加快構建和完善?產權式和租賃式保障雙軌並行,廉租住房、公***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安置房四類並存?體系。

 ?規劃?明確了適度擴大廉租房保障範圍,大力發展公租房,合理控制經適房的建設規模,根據實際需要適當建設限價房,探索將廉租房和經適房逐步納入公租房體系,按照租售並舉、分類補貼辦法,建立和完善以公租房為核心的、完整統壹的新住房保障體系。

 保障建設:籌集12.7萬套公租房

 ?十二五?期間,完成省政府下達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任務,供應各類保障性質住房1350萬平方米,26.9萬套,改造各類棚戶區13.1萬戶,合計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40萬套。

 據悉,其中廉租房2萬套;經適房4.9萬套,其中含動遷安置房3萬套;公租房12.7萬套,其中新建11萬套,通過存量房市場籌集成套租賃房源1.7萬套;限價安置商品房7.3完套;在完成全市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3.1萬戶基礎上,改造現狀總戶數達到13.1萬戶。

 保障目標:將新就業職工和在漢外來務工人員納入保障房

 基本解決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6平方米以下的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著力解決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6平方米以下的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有條件地將新就業職工和在漢外來務工人員逐步納入住房保障範圍。

 ■保障房選址:

 對於?十二五?期間保障房選址,規劃也有明確規定,新建的25個經適房項目中,漢陽和洪山兩區分別集中了10個和7個。

 近期保障房選址結合後湖、古田、青山、常青、四新、白沙洲、諶家磯等居住區進行安排,遠期在各新城內選址布局。

 確保保障房配套設施完善,新建保障房項目應同步配置教育、醫療、體育、文化、商業等公***設施。其中經濟房項目25個,分別為江岸、武昌、江漢、青山區各1個,硚口、東西湖區各2個,洪山區7個,漢陽區10個。廉租房2萬套暫在以上各區經適防項目中以配建形式安排。公租房和限價安置房按照規劃規定的年度建設計劃規模,確定具體項目並組織實施。

 ■保障準入標準:

 廉租房:上限逐步擴大到人均住房面積16平方米

 面向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低收入標準由市民政部分認定,原則上達到或略高於城市低保標準的1.5倍,住房困難標準在現行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2平方米以下的基礎上,隨政府保障能力的逐步提高,與公租房、經適房保障標準 16平方米相銜接。

 公租房:住房困難標準逐步達到人均住房面積16平方米以下

 面向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以及部分新就業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人均收入標準原則上達到或略高於城市最低工資標準的1.5倍,住房困難標準逐步達到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6平方米以下。

 產業園和用工單位自建公租房租給新就業職工和在漢外來務工人員的收入和住房困難標準,可在政府的指導下自行制定。

 經適房:暫按現行?人均收入824元下,人均住房16平方米以下?不變

 面向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收入和住房困難標準,我市按現行標準不變。即:家庭人均月收入824元以下,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6平方米以下。基本解決完持證家庭的住房困難後,適時對保障標準進行調整,逐步納入公租房保障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