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退休;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或人事關系的;
(四)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五)已經出境定居的;
(6)員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七)因被單位辭退、開除或自願辭職而與單位終止勞動或人事關系的。
希望能幫到妳,希望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