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約定裝修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3.就是租賃合同到期後承租人是否需要將房屋恢復原狀,恢復費用由誰承擔。如果不是拆遷裝修,出租的房子有必要打折給承租人嗎?
4.出租人提前解除租賃合同,裝修如何補償對方?承租人提前解除合同,剩下裝修的出租房屋是否需要折價補償?
這些可以直接在租賃合同中約定,也可以由租賃合同單獨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