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示期:2021年11月19至11月26。如果申請人知道有不符合以下申請條件的情況,可以舉報。
1.申請人在松山區規劃區,戶籍登記在各辦事處(穆家營子政府)所轄派出所。申請住房租賃補貼以家庭為單位,家庭成員之間必須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扶養關系。
2.申請人家庭收入符合松山區低收入家庭標準。低收入家庭主要是指收入水平低於我區低保標準2倍的家庭。
3.申請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符合松山區住房租賃補貼政策文件規定的標準,具體為申請人及家庭成員人均住房建築面積無任何形式住房或低保家庭不超過15平方米;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不超過13平方米。
4.對住房租賃補貼經區殘聯和住房保障部門核準的殘疾人家庭,按照住房補貼發放標準,住房租賃補貼增加10%。
5.申請人家庭成員無壹人在本地或其他地區享受住房保障。
二、補貼標準:
(壹)最低家庭保障標準
低收入家庭有戶:人均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的家庭補貼標準為5元/平方米。每戶面積不足5平方米的,按5平方米計算。
低收入無房家庭:2人以下(含2人)家庭低保30平方米,3人以上家庭低保40平方米,4人以上(含4人)家庭低保50平方米。
(二)低收入家庭保障標準
低收入家庭有租戶:人均建築面積低於13m 2的家庭補貼標準為2元/m2/月。每戶不足面積不足5平方米的,按5平方米計算。
低收入家庭無房戶:2人以下(含2人)家庭26平方米,3人以上家庭39平方米,4人以上(含4人)家庭45平方米。
3.申請時間:只要符合以上住房保障條件,可以隨時向轄區辦事處提出申請,隨時受理。補貼將按季度發放。
四。舉報電話:0476-8438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