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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嶽塘區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工作方案

#小升初# 導語 小升初頻道從湘潭市教育局了解到,湖南湘潭嶽塘區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工作方案,具體如下:

 各教育集團、學校:

 為認真做好2018年秋季普通中小學招生工作,辦好人民滿意教育,根據湘潭市教育局《2018年秋季湘潭市普通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制定《嶽塘區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工作方案》,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附件:《嶽塘區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工作方案》

 嶽塘區教育局

 2018年5月16日

 附件

 嶽塘區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工作方案

 壹、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黨和國家教育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依法保障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按時入學、規範招生行為,促進教育公平,推進教育均衡,提高教育質量,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教育資源的需求,實現我區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二、領導機構

 (壹)成立嶽塘區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陳自安

 副組長:文敏而

 成員:張文穎蔣高春郭俊

 教育局辦公室、教育股、計財股、審計監察股,政府督導室負責人及各學校校長。

 嶽塘區教育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局教育股,辦公室主任由教育股股長兼任,負責組織協調招生的日常工作。

 各學校應成立相應機構,領導和組織協調本校招生工作。

 (二)股室及學校工作職責

 1、辦公室:負責招生政策的宣傳工作。

 2、教育股:負責制定全區招生方案;組織監管招生錄取工作。協助相關部門落實民辦學校招生要求,規範民辦學校的招生行為;查處教育培訓機構等違規參與招生的行為。

 3、計財股:制定審核招生計劃。

 4、督導室:負責督促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的落實,規範招生行為,維護招生秩序。

 5、審計監察室:負責監督各部門和中小學校履行招生工作職責;協同相關職能部門對違紀違規問題進行查處。

 6、各學校:負責制定本校招生工作方案,牽頭實地審查新生報名信息並登記排序,發放錄取通知,分流超學位登記適齡兒童。

 三、工作目標

 結合我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生源狀況和辦學條件,科學合理編制2018年秋季全區中小學招生計劃(附件1),確保全區招生工作規範有序進行。

 四、招生辦法

 (壹)合理劃定招生片區

 根據適齡學生人數、學校分布、所在學區、學校規模、交通狀況等因素,按照就近免試入學原則,依村組、街道、路段、門牌號等,為每壹所公辦小學、初中合理劃定招生服務範圍。近三年(2015年9月1日以後)新建樓盤未在服務區域內學校、市與區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學位的,在服務區學校學位不足時原則上按照相對就近原則劃分到周邊學位有空余的學校。所有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服務範圍要在招生學校、小學畢業學校、招生服務範圍社區、村組、街道和媒體公布。

 (二)規範辦理入學手續

 堅持“房戶壹致”優先原則。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有效證明到擬就讀學校登記。各學校必須於6月8日前將擬定的《招生簡章》報區教育局教育股審核,分管領導審批。《招生簡章》必須包含開班計劃、新生入學資料要求、報名時間和地點、學區範圍、生源排序等內容(民辦小學發布的《招生簡章》不含學區範圍、生源排序內容)、學校招生流程。經區教育局審定後,再公布張貼在學校門口、已履行義務教育配套責任樓盤小區物業管理處和學校周邊主要道路兩旁醒目處。6月28日前,各小學將新生登記報名資料報區教育局教育股復核(抽查部分原件)。7月下旬,區教育局教育股反饋新生登記報名資料審核意見後,各小學方可發放新生錄取通知書。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8月15日前將轄區內應接受義務教育的兒童的入學通知書發給其父母或監護人,督促其按時入學。

 1、小學新生入學。小學新生入學時需審查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戶口本、房產證、兒童出生證、預防接種證。凡年滿6周歲(2018年8月31日以前滿6歲,以適齡兒童戶口本登記的出生日期為準)的兒童依法註冊入學。區屬各公辦小學應根據適齡兒童戶籍和家庭住房情況,依據服務區內“房產戶口壹致”優先原則,在劃定的學區範圍內按下列五個大類的生源排序,依順序錄取註冊入學,錄滿為止(服務片區學校學位不足不能錄取的由服務片區學校通知到區教育局確定的對口承接招生學校註冊入學。見附件2)。在某壹序列登記人數超過學位數時,搖號確定就讀學生名單,該序列其余已登記適齡兒童由登記學校通知到區教育局按照相對就近原則確定的學位有空余學校。公辦學校寄宿班原則上不招收嶽塘區以外生源,民辦小學按五個大類排序面向全嶽塘區招生。

 (1)有戶有房

 ①適齡兒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有嶽塘城區戶口和房產,房屋產權證與戶籍所在地壹致,並在房產所在地實際居住,以房屋產權證為依據登記排序(優先)。②適齡兒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有嶽塘中心城區戶籍和房產,但房屋產權證與戶籍所在地不壹致,則經學校入戶調查後以房屋產權證為依據登記排序(排第壹類的第二序列)。

 (2)有戶無房(第壹種情況)

 ①適齡兒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壹直屬於嶽塘中心城區,其父母在湘潭嶽塘城區工作但無房產,實際壹直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同居住,經學校入戶調查和房產部門統壹驗證情況屬實,憑***同居住的房屋產權證為依據登記排序。②適齡兒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壹直屬於嶽塘中心城區,其父母在嶽塘區範圍工作但無房產,實際壹直租住單位自管產權房、直管公房或保障性住房等,經學校入戶調查和房產部門統壹驗證情況屬實,以該租住房為依據登記排序。③適齡兒童父母因組織或人事部門批準工作調動、部隊轉業、人才引進等原因在湘潭工作,同時戶籍已遷入嶽塘區但無房產,經學校入戶調查和房產部門統壹驗證情況屬實,以當前租住房為依據登記排序。

 (3)有房無戶

 適齡兒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湘潭城區購房並實際居住,但戶籍沒有遷入房產所在地,以房屋產權證為依據登記排序。

 (4)有戶無房(第二種情況)

 適齡兒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遷入嶽塘城區,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嶽塘城區就業但無房產,經學校入戶調查和房產部門統壹驗證情況屬實,以當前租住房為依據登記排序。

 (5)無戶無房

 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嶽塘城區務工且持居住證(房產證或租房合同),提交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小孩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口簿、本區居住證和湘潭市城區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壹年以上證明等相關材料,以當前租住房為依據登記排序。

 2、公辦初中新生招生。公辦初中學校招生按照“相對就近,免試入學”的方式進行。公辦初中學校必須在劃分片區內招生,公辦初中學校除寄宿班外必須在劃分片區內招生。公辦初中原則上不招收嶽塘區以外生源。公辦初中新生入學需審查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戶口本、房產證(居住證)、小學畢業生登記表。學生戶口本住址與實際居住地不壹致的,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家庭住址(即房產證或居住證)為入學依據。外地回湘潭升初中的小學畢業生和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讀城區學校報名時間為6月10日至20日。服務範圍公示時間為5月下旬。公辦初中新生報名摸底時間為6月10日至30日,新生錄取時間為7月5日至10日。區屬公辦初中學位不足時根據片區內小學畢業生戶籍和家庭住房情況,依據“房產戶口壹致”優先原則,在劃定的學區範圍內參照小學五類生源情況排序註冊入學,錄滿為止(服務片區學校學位不足不能錄取的由登記學校通知到區教育局確定的對口承接招生學校註冊入學,見附件2)。

 3、區外民辦初中新生招生。民辦初中新生入學。民辦初中按照“自主招生、免試入學、錄滿為止”的方式進行。教育行政部門按招生計劃對民辦學校下達註冊學籍號,嚴格按照“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註冊學籍,實行“壹人壹籍、籍隨人走”。民辦初中學校必須嚴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門核定的招生計劃和學籍號進行招生。違規招生、超計劃招收的學生不註冊學籍。民辦初中學校應優先接收本地生源和有意到民辦學校就讀的在潭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誌願升入民辦初中學校就讀的學生可在民辦學校網站提交報名申請表或到學校報名,每個學生報1所民辦初中學校,報名時間為5月1日至6月1日。民辦初中學校以查閱學生成長記錄等方式公平確定錄取對象。錄取時間為6月10日至20日。錄取工作結束後,各民辦初中學校於7月4日前將錄取名冊報送到嶽塘區教育局教育股和市局基礎教育科。

 4、進城務工隨遷子女入學。認真落實《湘潭市人民政府關於進壹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潭政發[2016]1號),開辟進城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綠色通道,(即“小學新生入學”條款中3-5序列入學情況),妥善解決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問題,按相對就近免試原則安排湘機教育集團壹完小校區、湘機教育集團紅霞校區、育才教育集團清水校區、葩金學校、滴水學校、鋼三教育集團和平學校校區、竹埠學校、正江學校、青山學校、江濱學校初中部,妥善解決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問題,基本做到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隨到隨安排入學。保障農村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子女平等享受城市教育的權利。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同時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口本、身份證、從業證明(個體經營者可用工商稅務證代替)、本市居住證(房產證或房屋租賃合同)、學生原就讀學校出具的全國學籍信息證明(未就讀學生除外)等相關資料,由區教育局和學校按照相對就近、統籌安排的原則安排就讀。

 5、免學、緩學學生入學。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經當地街道辦事處批準和我局教育股審核,可以免學、緩學。重度殘疾及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兒童少年入學按國家、省、市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6、特殊學生入學。本區範圍內的聽障、智障適齡兒童可申請到湘潭市特殊教育學校就讀。鼓勵能適應普通學校學習的殘疾兒童隨班就讀。任何學校不得拒收能夠在校學習的殘疾學生。生活不能自理、行動不便、行為較為異常的重度殘疾兒童入學,可向服務區學校申請采取送教上門的方式幫助其完成義務教育(學籍單獨編班)。

 7、嚴格控制班額。嚴格執行標準班額,小學每班學生人數壹律控制在45人以內,初中每班學生人數壹律控制在50人以內。

 8、湘潭市普高中職招生。按照市局普高、中職招生文件要求落實省級示範性普通高中與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政策。

 9、教育集團招生以集團為單位進行。我區四個教育集團以本部和分校區服務範圍為集團招生範圍。由教育集團統壹制定集團招生方案報招生辦公室審批。集團應統壹招生計劃、統壹報名手續、統壹集團的師資配備、統籌集團內編班(保留集團各學校機構代碼)。

 10、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流程。制定方案→方案和招生簡章審批→公布招生方案與招生簡章→報名登記(網上或現場)→集中審核新生資料→上戶現場查驗→分批次審批公示→匯總上報審批(按錄取類型批次造冊)→申報註冊。

 五、相關工作紀律要求

 1、學校必須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原則上不得隨意變更計劃。

 2、學校劃片招生,根據生源分類排序,按招生流程步驟進行招生

 3、各校應邀請片區派出所參與驗證、集中辦公,審核新生入學資料。

 4、各學校要根據本工作意見及相關附件要求的有關規定,認真做好2018年秋季學校的招生工作,制定相應招生工作實施辦法,2018年6月8日前報我局審查後實施。

 5、為確保方案執行的嚴肅性和*性,凡違規招生,不予註錄學籍,依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本年度將把招生工作的實施情況列為對學校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

 六、招生禁令

 1.嚴禁招收未到年齡的小壹新生;

 2.嚴禁提前啟動招生、未經申請批準超計劃招生,凡提前招生、未經申請批準超計劃招收的學生壹律不予註錄學籍;

 3.嚴禁空掛學生學籍;

 4.嚴禁招生工作弄虛作假;

 5.嚴禁買賣生源、收取招生回扣、提供畢業生信息、提前開學、組織畢業生參加招生學校的各種活動;

 6.嚴禁巧立名目舉辦各種重點班、實驗班等,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組織各種招生考試(面試)、分班考試(面試)和新生入學考試(面試),嚴禁委托各種社會培訓機構招生;

 7.嚴禁招生與入園掛鉤;

 8.嚴禁拒收服務範圍內未完成義務教育的學生入學。

 該工作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未盡事宜由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咨詢電話:5556838755568386

  附件 :

 1、嶽塘區2018年中小學秋季招生計劃(學位)表

 2、嶽塘區中小學劃定義務教育服務區壹覽表

 3、嶽塘區2018年中小學秋季招生工作時間表

 4、小學壹年級新生報名登記表

 5、學校2018年秋季招生按順序登記匯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