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知情人透露,遇害女子是該公寓的房東。下午,男子以租房為由,要求房東帶他看房子。當天傍晚,受害人家屬開始發現聯系不上女子,才發現不對勁。晚上九點半,公寓前臺的工作人員想起,女子帶客人上樓看房,趕緊聯系房東太太的丈夫。房東太太的丈夫趕到後,前臺立即帶領他來到12樓,很快在房間裏找到了房東太太,可惜她已經沒有了生命體征。房東太太的家人立即報了警。22日晚22時23分接報後,長安警方120到達現場處置。在確認該女子已無生命體征後,長安警方立即封鎖現場,開展案件調查。案件發生後,他們已經調取了監控,發現看房的男子直到下午三四點左右才離開。好在東莞長安警方的縝密偵查下,於23日淩晨將31歲的犯罪嫌疑人何某抓獲。
故意殺人,首先要有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不作為不構成。不作為犯的殺人罪只能由負有防止他人死亡的特定義務的人構成。殺人的方式有很多種,要麽用某種武器,要麽赤手空拳。但是,使用放火、爆炸、投毒等危險方法殺害他人,危害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財產安全的,應當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論處。教唆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或者無刑事責任能力的人殺害他人的,應當以故意殺人罪直接處罰。這個案例也提醒了壹些房東在帶租客看房時要註意人身安全,尤其是女房東。如果他們面對的是陌生男子租房,盡量不要單獨帶客戶看房,避免類似事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