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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的房價有多高

唐宣宗大中十年,敦煌居民沈都和因為急等錢用,賣掉了自己的房子。房屋轉讓合同寫的是:這套房子按面積計價,每尺價值小麥兩碩五升,另外房子裏所有家具陳設也隨房子壹起出讓,總***價值小麥二十九碩五鬥六升有余。“碩”是古代的容量單位,跟“石”通用。唐朝時期壹石約有90斤,按當時麥價每斤8角折合下來的話,那麽每平方米的房價能賣到1555元。而當時敦煌平民每月的收入壹般不會超過兩石小麥,也就是在300元以下。由此可見,平民老百姓不可能買得起住房。看來房價之高古已有之,如今房價高,也算是對傳統的繼承。

不過就算老百姓買不起房子,當官兒的總得有壹個像樣的住處吧。其實這也未必,要看是什麽時候。出土的青銅器上的銘文記載了商周時代房屋買賣、租賃的現象,說明那個時候就有住房交易了。不過因為商周時代人口稀少,經濟又以自給自足的模式為主,所以在唐代之前,住房交易不算活躍,房價也不算高得離譜,朝廷也能為官員提供免費的官宅。但是唐代經濟發展後,房價相應大幅攀升。而官吏也逐漸增多了起來,政府也在高房價與多官吏的壓力下,漸漸無力再為官員提供免費的官宅了。

而到了宋朝時期,那些無力自購住房的官員,都是向管理官府房產的行政部門租房。據《宋史》記載,屢從太祖、太宗出征的老將劉福去世後,他的子孫後代就失去了可以居住的私宅。

看來,當上官也不意味著全家人從此不愁住房問題了。而且唐宋時期“休官”的實際含義,並不只是失去了在某個職位上行使權力和支領全額官俸的特權,還有壹大特點就是不能繼續居住在官邸裏,這些休官之人不得不為住房問題而奔波。如宋仁宗時的宰相杜衍,因為為官清廉,不置私產,退休後連遷居鄉間住宅的退路都沒有,只能長期借居在南京車院,直到去世。蘇轍退居許州後,看到李方叔的新居,羨慕不已地說:“我年七十無住宅,斤斧登登亂朝夕……不如君家得眾力,咄嗟便了三十間。”於是蘇轍也為自己蓋了所房子,不過他心願雖然滿足了,壹生的積蓄也花光了,真可嘆他到了這把年紀還做房奴。

其實做房奴的又何止蘇轍壹人。宋朝時期有個叫張仲文的人寫了壹本書名叫《白獺髓》的書,這本書裏就提到了“房奴”:“妻孥皆衣蔽跣足……夜則賃被而居。”意思就是存款和借來的錢都花費在房子上了,現在只能背負債務節衣縮食過日子,不但老婆孩子身上沒壹件好衣服,連被子都是向別人租來的。

清朝也有房奴。光緒年間,北京那些買不起房的人就自己蓋,蓋不起就借錢蓋,等以後慢慢還。有壹首竹枝詞反映了這種情況:“搭得天棚如許闊,不知債負幾多錢?”

其實在古代,不僅有房奴,還有蝸居。北宋初年有個大學士叫陶轂,他這樣描繪老百姓的住房緊張:“四鄰局塞,半空架版,疊垛箱籠,分寢兒女。”意思就是說房子太小,只能在房子的天花板和地板的中間加壹層,隔成小復式。臥室太小放不下床,就把箱子櫃子拼起來讓孩子們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