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上海市城鎮廉租住房試行辦法》第七條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家庭,可以申請廉租住房: (壹)人均收入不超過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二)擁有私有住房和租住公有住房的居住面積人均不超過5平方米;(三)至少1人取得本市非農業常住戶口5年以上;(四)家庭成員之間存在法律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