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麻煩的,而且現在好像不能審批了。
廉租房:申請廉租住房的家庭必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2平方米以下;
2.家庭成員是實際居住在沈家門城區的常住戶口,並至少有壹人常住戶口五年以上;
3.家庭人均年收入少於5000元。已領取民政部門發放有效的《舟山市普陀區最低生活保障證》,或已領取由總工會發放有效的《舟山市普陀區職工家庭特困證》的家庭優先給予考慮。
廉租住房租金標準和租房補貼標準由區房地產管理處會同區財政局、區物價局每年定期核定公布。2006年配租補貼標準按每人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7元標準確定。
廉租住房配租標準為人均建築面積12平方米配租,戶配租費用上限為每月252元。
具體申請過程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