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續租辦理程序如下:
1、準備材料:在公租房到期的六個月前,就可以開始準備有關續租的相關材料;
2、提交續簽申請:租賃合同到期三到六個月內,向公租房管理部門遞交申請材料,包含個人的續租申請和準備好的材料。對初審材料合格的,進行受理。申請書壹般需要單位蓋章的;
3、初審:公租房管理機關受理續租申請後,會對材料進行核實,壹般在二十天之內能夠有初審結果。通過初審的,將上報房管局進行復核;
4、復核:材料通過初審後,會上報到當地的房管局。房管局將對申請的材料進行復審,並對申請人資格進行復核。如果不同意的,就退回材料並說明理由;
5、公示:復核通過的,還要進行公示程序。就是向社會發布公告,接受監督。符合正常條件的;
6、續 租:經過公示期之後,和公 租房管理機構簽訂新的合同,就完成續簽程序了。
法律依據:《公***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七條
申請公***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壹)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準;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準;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