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租房 - 中英租賃合同

中英租賃合同

妳好!

簽證申請

1.瑞典是申根國家。簽發申根簽證的停留期限壹般不超過90天。

2.同時前往多個申根協定國家的中國公民,應向主要目的國駐華使領館提交簽證申請。如果不能確定主要目的地國家,則應提交給在華停留時間最長的國家的駐華使領館。當每個申根協定國家的訪問時長相等時,應向第壹入境國駐華使領館提交。

普通護照持有者必須親自到大使館或領事館提交簽證申請。

4.所有簽證申請材料必須翻譯成英語或瑞典語。

5.需要購買涵蓋整個旅行期間的意外傷害醫療保險,其中醫療和醫療救援保障至少3萬歐元。

6.在提交申請後的15個工作日內做出決定。對於個人申請,可以延長至30個工作日。

7.如果申請已經提交,大使館會將其視為完整的申請,並立即開始處理。請確保在提交申請時同時提交所有要求的文件(參見相關簽證類型下要求的文件清單)。

8.如果簽證被拒,簽證費不予退還,但可以上訴。

9.所有提交的申請材料應附有復印件。

折疊並編輯此申請流程。

1.簽證申請人確認去瑞士的目的和行程。

2.登陸瑞典駐華大使館官網瀏覽簽證信息。下載簽證申請表和簽證申請所需材料清單。

3.簽證準備階段

1)公證認證材料。

2)第三方提供的材料,如銀行存款或銀行票據。

3)用英文或瑞典語填寫簽證申請表(大寫)並簽字。

4)其他材料,如護照及復印件、照片等。

目前簽證申請有兩個渠道。

1)向使領館提交簽證申請。

2)在線申請

5.向領區使領館繳納簽證費,辦理簽證申請手續。

6.等待審計結果或補充資料。

7.收到簽證後,要仔細核對簽證上的所有信息是否正確,特別是簽證有效期的起止時間和停留天數是否與申請壹致,簽證上的個人信息如姓名的拼寫是否正確。如果發現有錯誤,應及時與簽證處聯系。

折疊並編輯本段中的申請材料。

折疊基本材料

1)護照或其他旅行證件,並附護照身份頁復印件。護照必須在簽證有效後三個月內有效。護照必須由持有人簽名,否則將被拒絕。

2)壹套詳細的申請表,附件A為英語或瑞典語。

3)兩寸護照照片壹張。

4)瑞典邀請函(原件),包括以下內容:

(1)被邀請人的個人信息。

(2)預計停留時間。

(3)訪問的目的和行程。

(4)需簽字並註明招標方的公司地址、電話和傳真等。

5)中國公司或單位的英文派遣函。應包括以下內容:

(壹)申請人的姓名、職務、來訪目的和停留期限。

(2)回國擔保。

⑶用公文紙書寫,領導簽字,公司蓋章,電話、傳真註明地址。

(4)本派遣函必須是原件,簽字人不能是申請人。

6)雙方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中國和瑞典)。營業執照必須在有效期內,瑞典公司營業執照的印制日期從申請日起不能超過壹年。

7)經濟保障。(妳可以在邀請信或派遣信中指定誰將承擔妳在瑞典的費用)。在瑞典所需資金為每人每天40歐元。

8)保額不低於3萬歐元的旅行醫療保險,應包含在申根區內的整個旅行期間(離開申根區時至歐洲當地時間24:00)。保險單正本和副本各壹份(保險單必須打印,不接受手寫保險單)。進入申根國家時,要隨身攜帶保單原件,接受邊檢。如果沒帶,可能會被拒絕入境。

9)申請人應出示有效的在華居留許可復印件。

10)使領館有權要求申請人進壹步提供材料、補充信息或進行面談。

2.申根簽證請參考“申根簽證”。

折疊式長期簽證

1)申請學習或研究類居留許可簽證。

(1)兩份填妥並簽署的申請表。

(2)半年內護照照片兩張。不合格的照片將被退回。

(3)護照身份頁復印件兩份。如果沒有護照,可以先申請,再還。大使館只接受護照持有人簽名的護照。

(4)在瑞典脫產學習的聲明、證明及其復印件。

5.如果妳打算在讀本科之前學習瑞典語,申請時必須提供語言學校的錄取通知書和本科大學的確認信。

(6)在國內有工作單位的,還應提供介紹信(英文)及其復印件。介紹信要提到妳的職位,有雇主的地址,電話,蓋章,簽名。

壹旦參加中瑞兩國學校間的交流項目,需要提供所在學校的介紹信原件和復印件。

有資金擔保,如銀行存款證明。壹年十個月,每月至少7300瑞典克朗。應提供足夠在瑞典完成整個研究所需時間的經濟擔保。提供英文資料及其復印件。這筆資金應以申請人的名義存入銀行。

如果在瑞典留學不滿壹年,壹定要買綜合健康保險。保險要覆蓋妳停留的整個時間,保險金額至少要3萬歐元,包括緊急醫療和回國就醫的費用。

⑽未滿18周歲的,應提供父母知曉並同意申請人在瑞典定居的公證書和出生證明。所有公證書都必須經過認證。

父母雙方都需要在簽證申請表上簽字。

至少要有壹位家長陪同他去大使館遞交簽證申請。如果父母都不能陪同,需要書面授權其他18以上的成年人。如果由老師陪同去大使館。

提供妳父母聲明同意妳申請去瑞典的公證書和出生證明。公證書必須單獨認證。

2)工作簽證申請:提前獲得工作許可後,方可在瑞典工作。如果工作不滿三個月,就要申請簽證。如果是三個月以上,在申請工作許可的同時,也要申請居留許可。通常情況下,移民局只會批準壹些勞動力短缺的特殊領域的工作許可,或者如果申請人已經在國際交流項目中就業。

(1)兩份填妥並簽署的申請表。

(2)近期護照照片兩張(6個月內)。

(3)護照身份頁復印件兩份。只接受護照持有人簽名的護照。

(4)工作邀約:可以從瑞典移民局網站下載由瑞典雇主填寫,當地勞動部門簽署的工作邀約(編號:232011)。

5.材料應在前往瑞士日期前至少十周提交給大使館或領事館。必要時,可要求申請人補充材料。

探親用折疊簽證

如果妳打算與妳的丈夫、妻子、同居夥伴或子女或其他近親長期居住在瑞典,妳應該在前往瑞典之前申請居留證。決定帶著家人定居瑞典的申請人在瑞典駐華大使館申請居留許可。大使館會在遞交材料後安排談話。

(1)兩份填妥並簽署的申請表。

(2)兩套填寫完整並簽名的家庭特定信息表。

(3)近期護照照片兩張(6個月內)。

(4)護照身份頁復印件兩份。只接受護照持有人簽名的護照。

5.經公證的中英文結婚證及其復印件。如果妳已經在瑞典結婚,請提供兩份瑞典結婚證。

[6]婚姻狀況為離婚的,應提供中英文無再婚登記記錄的公證書及其復印件。未婚,請提供無婚姻登記記錄的公證書及其中英文復印件。

(7)戶口本公證書(中英文原件及復印件)。

(8)夫妻/同居伴侶護照身份頁復印件兩份。

(9)稅務局出具的夫妻/同居伴侶身份證明(personbevis)復印件兩份。

⑽如果受理費用的申請被拒絕,大使館將不退還費用。申請受理費用為人民幣1525元。瑞典大使館只接受銀行卡支付申請費。只有在不能使用銀行卡的情況下,才能接受現金支付各種費用。

4)隨父母居留簽證:18以下兒童,父母壹方或雙方在瑞典,孩子隨父母定居瑞典。

(1)兩份填妥並簽署的申請表。

(2)兩套填寫完整並簽名的家庭特定信息表。

(3)近期護照照片3張(6個月),其中兩張貼在申請表上,另壹張隨材料提交。

(4)護照身份頁復印件兩份。只接受護照持有人簽名的護照。

(5)經公證的中英文出生證明及其復印件。

(6)子女撫養權中英文公證書及其復印件。

(7)如果孩子的父母壹方留在中國,應提供壹封信(英文),證明他/她知道並同意孩子申請去瑞典。

(8)戶口本公證書(中英文原件及復印件)。

(9)父母(在瑞典)護照的身份頁復印件兩份。

⑽稅務局出具的父母(在瑞典)身份證明(personbevis)復印件兩份。

⑾如果受理費用的申請被拒絕,大使館將不退還費用。18以下兒童申請受理費用目前為人民幣760元。瑞典大使館只接受銀行卡支付申請費。只有在不能使用銀行卡的情況下,才能接受現金支付各種費用。

5)親屬居留簽證:本人計劃與子女、父母(18以上子女)或其他親屬在瑞典居住。

(1)兩份填妥並簽署的申請表。

(2)兩套填寫完整並簽名的家庭特定信息表。

(3)近期護照照片3張(6個月內),其中兩張貼在申請表上,另壹張隨材料提交。

(4)中英文親屬關系公證書及其復印件。

(5)戶口本公證書(中英文原件及復印件)。

(6)父母、子女或其他親屬(在瑞典)護照的身份頁復印件兩份。

(7)稅務局為父母、子女或其他親屬(在瑞典)出具的身份證明(personbevis)復印件兩份。

(8)其他證明妳依賴妳的子女/父母/親屬的文件。

6)陪同工作的居留許可簽證:如果妳打算和在瑞士工作的丈夫/妻子/同居伴侶/父母壹起生活壹段時間,妳應該申請居留許可。在瑞典駐華大使館申請居留許可。大使館受理申請後,會將妳的申請提交給瑞典移民局。如果申請被批準,瑞典移民局會將居留許可卡寄到駐華使館,使館會通知申請人來使館領取居留許可卡。不允許進入瑞典,等待移民局的決定。需要提交的申請材料:

(1)兩份填妥並簽署的申請表。

(2)兩套填寫完整並簽名的家庭特定信息表。

(3)半年內護照照片兩張。

(4)護照身份頁復印件兩份。只接受護照持有人簽名的護照。如果沒有護照,可以先申請,以後再補。

5.經公證的中英文結婚證書及其復印件。如果妳已經在瑞典結婚,請提供兩份瑞典結婚證。

[6]婚姻狀況為離婚的,應提供中英文無再婚登記記錄的公證書及其復印件。如未婚,請提供無婚姻登記記錄的中英文公證書及其復印件。

壹旦邀請人與申請人的親屬關系證明、公證書由當地外事部門認證。

(8)丈夫/妻子/同居伴侶的護照身份頁復印件兩份。

(9)稅務局出具的丈夫/妻子/同居伴侶身份證明(personbevis)復印件兩份。

⑽丈夫/妻子/同居伴侶的邀請函及復印件。

⑾對於個體戶或隨同申請人的財務擔保,應提交每月至少3500克朗的財務擔保及其復印件。

⑿如果孩子的父母在中國,他/她應提供壹封英文信及其復印件。信中必須確認妳知道並同意孩子申請去瑞典與親人團聚。

(13)父母護照身份頁復印件兩份。

14.稅務局出具的父母(在瑞典)身份證明復印件兩份。

⒂居住在瑞典的父母的邀請函及其復印件。

⒃經濟擔保(在瑞典每月至少2700克朗的生活費)及其復印件,適用於伴隨自雇或伴隨工作的申請人。

如果不提供上述必要材料,申請過程可能會延遲。必要時,可要求申請人補充材料。

如果妳想了解更多關於探親申請的信息,妳可以聯系大使館或訪問移民局的網站。

折疊編輯這段簽證證明

1.入境簽證:瑞士方面根據申請人的要求簽發有效期和停留期限的入境簽證。

2.過境簽證:凡持聯程機票經瑞士前往第三國,並在機場停留不超過24小時者,均可申請過境簽證。辦理過境簽證,首先要拿到目的地簽證,提供機票訂單,瑞方會發放停留三天的過境簽證。

3.認證:

1)認證費,120元/份。

2)認證時間:7個工作日。

3)2011 12 1起,瑞士方面取消了部分民事文書的認證或雙重認證。詳情請咨詢駐華使領館。

望采納,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