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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同居的利與弊?回答詳細點。作為論文交的。。1千字左右

當代大學生同居現象透視

新《婚姻法》頒布以來,在校公開結婚的大學本科生有所增加。而就在不久前,1990年版的《大學生管理條例》還明確禁止大學生結婚。另據某些大學生回憶,在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前,即使談戀愛也是不允許的,有限的幾對都是偷偷摸摸地進行。幾十年過去,時代風氣壹變再變,壹轉再轉。如今,昔日的“地下黨”已經可以光明正大地談婚論嫁。在新《規定》“以人為本”思想的鼓舞下,各大高校中,被學生們私底下稱為“夫妻部落”的群體正在逐漸形成。我在走訪了部分高校經多方打聽後才明確,所謂大學生“夫妻部落”,其實並不限於登記結婚的大學生,而是包括所有戀愛者,不過重點指那些戀愛同居者。

雖然如今大學校園的人文環境越來越寬松,學子們抒發愛情的興致持續高漲,但同時另壹方面,部分家長和教師嚴峻的目光和批評的聲音卻從來沒有消失過。在這個因素的作用下,大學同居目前在道德層面上還不能算壹個絕對的中性詞。在大多數高校的臺面上,它依然和不求上進、不務正業、不良影響等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其中的關鍵問題就是“性”。不過,只要聯系壹下最新的現象,比如性教育課本,已經開始從小學直截了當地講性,以及新出臺的《規定》對大學生婚育權利的尊重等,就會發現時代在這方面的觀念和以往已有了很大不同。

新《規定》頒布後,學生的合法權利得到進壹步保證和釋放的情況下,校園卻依然還是那個平靜的校園,獲得了更多人性空間的大學生仍然是大學生。可喜的是,大部分學生對待求學期間同居結婚等問題普遍具有壹個較為理性的態度。某大學大二學生鄭某說,如今雖然大家對同居者不會駭怪和鄙視,但效法者並不多,那部分學生總的說仍是“邊緣人群”。而大多數學生說,雖有了結婚的權利,但大學期間仍只能接受戀愛,對需要更大責任能力和更多義務擔當的婚姻,尚不願輕易涉及。如今社會競爭激烈,求學仍是大學生活的天職,而就感情而言,也不想那麽草率。

2005年3月29日,新《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在壹片猜測和爭議聲中正式出臺,備受關註的本科生在校期間是否能結婚的問題塵埃落定。新版《規定》並沒有作出在校大學生不能結婚的硬性規定,但教育部有關負責人解釋說,這並不意味著提倡大學生結婚。但無論怎麽說,這就表示,從今年秋季新學期開始,只要符合有關婚姻法規的條件,在校大學生也可以結婚了。

總的來說,大學生“夫妻”究竟只是校園少部分人的事情。而在整體理性的氛圍中,未婚同居沈淪闖禍的極端例子不是沒有,然而那並不是大學生“夫妻”所特有的問題,那不過是社會各個層面的人都可能出現的極端現象罷了。

小珍是2002年某大學中文系畢業的學生,畢業後去了某高校做輔導員,我在網上聯系到了她,她向我回憶起了畢業前最後壹個學期和她男朋友的壹段關於日租房的經歷:“我和男朋友是從高二開始談戀愛的,由於我倆的誌趣和成績不同,高考之後,我從郊縣到了市內求學,而他則考到了成都。在這4年間,我們見面的機會不多,大家都忙著專業、考證,但是感情壹直很好。到了大四下半期,學習任務告壹段落,工作也都有了眉目,他就經常來成都看我。每次來的時候,他偶爾借住我們班男生的寢室,但主要是住在學校附近的賓館裏。但是,賓館的費用開銷對我倆來說實在是太奢侈了。後來聽同學說,學校附近有壹些農民房可以臨時租,甚至只租壹兩天的房子也有。我覺得這樣的房子很適合我和我男朋友‘牛郎織女’式的情況,而且價格也遠遠低於在賓館的開銷。於是,和他壹商量便達成了***識。壹次他來重慶時,我倆壹道去租了這種房子,住了兩天。接下來的那段時間,我和我男朋友就經常去光顧這些日租房。”

詢問她如何看待自己在大學時的同居生活,和當時是怎麽想的,小珍顯得非常坦蕩。她說:“我覺得這是再平常不過的事了。其實,我們都是成年人了,大家已經能以成人的方式面對生活。或許有許多人認為我們這樣太輕率,可其實我們有自己的原則,也是經過了考慮的,我們懂得怎樣對自己負責,對對方負責。就我而言,我和男友談戀愛已經有6年了,且是純真年代的愛情,彼此都知根知底。之所以本科末才同居,那是因為大家很早就約好,先拼學業,拼事業。幾年交往下來,我們都經受了時間的考驗,最終認定了對方。”

星期二下午,我敲開了某大學附近壹幢居民樓的門扉,找到小範小楊的“家”。小範是某高校在讀研究生,小楊本是準備來小範所在的學校復習考研的,不料竟與小範壹見傾心,墜入愛河。經過壹段卿卿我我的花前月下後,兩人決定幹脆在校園附近租下這套房子,過起了柴米油鹽的同居生活。

我的到來,讓文靜靦腆的小楊還有些不知所措。經主人同意後,我開始參觀起他們的“家”:20平方米的面積,壹室壹廳,地面蛋殼色的瓷磚光可鑒人,臥室內有壹張席夢思和壹臺18英寸的康佳彩電,據說都是房東留下的。幾只絨毛玩具、兩雙繡了狗熊的拖鞋、兩只色彩鮮麗的胖南瓜情侶水杯將這個原本樸素的臥室點綴得溫馨可人,據說這出自小楊的妙手。臥室的對面是擁擠的廚房:壹臺天然氣竈、壹口鍋、壹些碗筷,這是小範自己配置的。“每月700元的房租讓我們沒有多余的財力去添置其它東西了,雖然這裏簡單甚至可以說簡陋,但我們依然感到很溫暖。”小範解釋道。

當問起他們對同居問題的看法時,壹直沈默的小楊開了腔:“我覺得兩個人在壹起,情到深處,同居是壹件很自然的事情。況且,兩個人住在壹起,可以相互照顧,這是很美好的事情啊!”而小範則補充說:“因為我們是在孤獨的求學過程中相遇的,居住在壹起後,我們有壹種相互取暖的感覺。”但我也不禁提出疑問,這樣的“同居”有沒有草率的成分?沒有必要的經濟能力作保證,真的可以穩固嗎?從小範壹時語塞的窘狀,我感到了壹些氣短和信心不足。

小張今年已經從某大學英文系畢業了,男朋友是工科研究生,早壹年畢業,有壹份穩定的工作。當初,男友單位分了壹個小單間,小張未畢業便搬出宿舍與男友同住。小張說,那是感情水到渠成後的必然結果,也就沒有什麽可忌諱的,同學們基本上都知道。不過,她父母是在小張工作才得知的。父母當時有點意外,但默認了,因為知道女兒和男友雙方是多年的同學,彼此了解較深。且在戀愛期間,他們還見過對方家長。小張介紹說,兩人是很慎重的,是因感情而走到壹起的,雖然正式談戀愛只有兩年。

談到同居,小張說,當初以第三者的眼光看,是個貶義詞,但當自己成為“劇中人”後,感覺還不錯,認為同居是中性詞,因為“人”才是關鍵因素,要在尊重感情的基礎上發生。如果是壹時沖動,那是不負責任的做法。聊到性關系這壹敏感話題,小張很坦誠,認為同居和發生性關系的含義差不多,基本上可以等同,因為壹旦同居便無法避免。現在兩人在天星橋附近租了壹套壹室壹廳的小單間,每月600元,兩人的錢是合在壹起用的,因為男方家裏的經濟負擔較重,所以小張靠自己的錢養活自己。小張說,同壹屋檐下的生活,雖然有磕磕碰碰,但使兩人更加默契了,並且不斷地發現著對方的優點,這讓她覺得生活很有情趣。不過,我最後問了壹句,新鮮感過後,妳是否會後悔過早同居,失去了神秘感呢?小張想了想,坦率地說:“有可能。”

根據最近的專家對壹些高校大學生的調查表明,如今,學生校外同居現象並不鮮見。在受調查的同學中,有13%的人坦言有過性行為,其中以男生居多。62%的學生同意只要是和相愛的人,可以發生婚前性行為。並且85%的學生認為,已經發生性關系的男女不壹定非得結婚。這對傳統從壹而終的觀念是壹種巨大的挑戰。

從大學生個體層面看,大學生走入同居生活,主要有三種情況。壹是把同居作為愛的證明。相當部分女大學生與男友發生性關系是因為不願、不忍或不敢拒絕男友的要求,用以身相許的方式來表達對愛情的忠貞,這種同居的性質屬於未婚同居,不少人理解為“試婚”。二是為了金錢傍大款型的同居。步入這類同居生活的女大學生主要有兩類,壹類是由於家境貧寒,生活窘迫而被迫出賣自己,放棄自尊,從而甘心做情人。還有些女大學生好逸惡勞,貪圖享受,虛榮心特別強,所以自甘墮落,以自己身體去換取物質利益,這類同居基於交易形成,無論女大學生是否知道對方有配偶,從客觀上都侵犯了大款合法婚姻關系中配偶的利益,這種同居屬於非法同居。三是大學生對“成功教育”的誤解。部分大學生把“成功”理解為成名、成家、有錢。為了成功,少數女大學生憑借年輕、貌美和大學生的特殊身份,委身於社會高層人士;為了掙錢,部分女大學生甘當金錢的奴隸,“代售”於人前,充當起高級妓女。近幾年不斷破獲女大學生賣淫案,反映壹些大學女生金錢觀念的扭曲和道德觀念的淪落。

心理研究表明,男女雙方在同居中的心態與追求不同。在戀愛同居中,女方往往把對方看作是自己生命的全部,身心均系於對方,對絕大多數女性來說,同居動機是結婚。而同居男方更多是為享受異性的慰籍和生理滿足,大多數男人在同居過程中沒有結婚的意向。其次,中國自古以來就是男權社會,這種思想至今仍影響著人們。這就造成了現在許多男性青年的矛盾心理:他們壹方面想在結婚前能夠有性的體驗;另壹方面有處女情節,希望自己的結婚對象是壹位處女,在性道德的評價上明顯存在著雙重標準。可見,第壹次性生活失去貞操、對愛情的失望、來自家庭和社會的壓力使女大學生在同居中心理大大受挫。

目前,我國缺乏適合大學生的性教育讀本,家庭和學校的性教育幾乎空白,女大學生進行性行為時不註意性保健和性衛生,人流手術經常偷偷摸摸去做,術後常常得不到休息和補養,多次作人流手術使人過早衰老,臟器受損,嚴重者喪失生育能力,還有壹些女大學生因“情變”而輕生,付出生命的代價。

大學時期是成長的關鍵時期和學習的最佳時期。大學生在校的主要任務是學習,為將來步入社會做好準備。人的時間和精力是有限的,對同居的大學生來說,很難處理好同居生活和學習、交友之間的矛盾。特別是同居的女大學生,她們往往局限於兩人世界,封閉於壹個狹小的圈子裏,不利於自我認知及自我完善,不利於信息交流與互補,也不利於身心的健康發展。

大學生同居問題是關乎社會進步和人類文明的大問題。家庭、社會和學校要聯手加大教育力度,引導學生正確認識自身的任務,認識到自己所處的文化背景、肩負的歷史使命和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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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當代大學生同居問題

青春期是從幼稚走向成熟的過程,然而當今的大學生正是處於幼稚與成熟二者交接的關鍵時刻,伴隨著殘存的幼稚性和抗誘惑力弱的特點,以及性生理成熟期的低齡化,不少大學生已有Sex經歷,甚至走向同居之路……

所謂同居,在現代漢語詞典中是這樣解釋,1同在壹處居住2指夫妻***同生活,但是有的專家認為1為了壹定時期的快樂的行為,2試婚3不履行法律形式的事實婚姻。筆者贊同這種解釋,隨著我國立法體制的健全發展及完善,為了避免離婚所帶來的種種糾紛,國家提倡“試離婚”對此筆者認為當代大學生同居乃是結婚的前奏“試婚”如果兩個有情人在此彼此投緣那麽就會忠誠眷屬也就不會有之“離婚”之說。具統計我國近幾年離婚率遠遠超於結婚率。這說明有些人對待婚姻的盲目性。

大學生在智能、本能、性機能等方面的發展已趨成熟,常將性意識和愛情緊緊結合在壹起,有比較強的性沖動,調查顯示,幾乎所有的同居時都發生過性行為,有婚前性行為的學生占的比重也不少,此外發生過邊緣性行為的占相當大比重,幾乎與談戀愛的比重相等。當然大學生容易性沖動是正常現象,符合人的性生理及心理發展規律,但是必須恰當處理性沖動否則可能會導致性偏差,影響學生甚至導致性放縱、性犯罪等壹列問題。應當學會理智和道德約束自己,保持理發頭腦,學會心理及註意力的轉移和調解,應考慮超過壹定限度所帶來的後果。

我國法律法規規定,不允許“非法同居”,當代大學生的同居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從教育體制上說,高校缺乏對學生的性教育課程,對於大學生婚前性行為及同居並不能簡單地用“對”和“錯”判斷,目前,同居是與高校校規相違背的,幾乎所有高校對非法同居或發生性行為的學生均作處分直至勒令退學的處理。

對待高校學生的非法同居的現象,應該加以重視,目前看來,是弊大於利,它是壹個復雜的社會問題,其牽涉到諸如倫理、道德、法律、法規等方面的影響和問題,實在不可小視。

絕大多數大學生本身是不贊同婚前同居的,盡管他們對此比以前更加寬容,不少學生婚前同居或多或少會影響學業,而且在沒有經濟基礎前途不確定的狀態下,同居並不能有效地引導愛情走向婚姻,最終可能給雙方留下更大的傷害,具此大學生同居引發的事情越來越多,小的危害身體,帶壞風氣,而大的則可能觸犯法律危及社會,近幾年來相關的案件層出不窮,大學生同居現象應該引起有關方面的高度重視,切不可等閑視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