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烏魯木齊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三條通過招拍掛方式確定的公共租賃住房,由企業負責籌集、建設和運營。人民政府投資並使用住房公積金建設公共租賃住房,由市公共租賃住房主管部門指定的政府非營利性專門機構負責公共租賃住房的籌集、建設、運營、融資和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