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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婚房“跑路”的女孩和房東和解了嗎?

《婚房出租四月變“垃圾場” 房東網上“追逃”兩名租房女孩》在網上引發熱議,兩名當事人租房女孩盧燕(化名)、張琪(化名)終於現身要求與房東協商解決。8月5日,事件有了最終結果,兩名女孩給房東李華(化名)轉賬6400元作為拖欠房租和物業的補償費用,由房東自行墊付房屋清潔費用及家具修理費用,雙方達成和解。

當事女孩告訴記者:“事情解決了,到此為止,不要繼續報道了。”5日晚,房東李華通過微博發布雙方協商結果,稱此事解決完畢,已經達成讓雙方都滿意的結果。

李華告訴記者,4日下午他與張琪、盧燕在當地派出所就此事進行協商,當時協商的結果是由對方向其支付總計6800元包括房租與物業在內的拖欠費用。第二天,對方分兩次總***轉賬6400元。李華說:“還差400元,但她們說之前生病怎麽怎麽的,我也不再計較了。”

此前,租房女孩告訴記者,她們並未拖欠房租,而是在沒有搬完的情況下,被房東要求每天加收100元租金。對此,李華表示,從6月6日起對方就再未繳納房租,並將房屋鑰匙寄還於他,按壹個月房租3000元算,壹天下來就是100元,並非加收費用而是支付拖欠的房租。而這次的賠償費只包括了物業與房租,屋內的清潔費用以及冰箱等家具的置換費用總計4000元左右,他並未要求女孩賠償,只表示不會退押金。

據了解,此前租房女孩將李華的車位以4360元壹年的價格轉租給了楊齊(化名),而這場關於車位費的糾紛,當事雙方也達成和解。隨後,楊齊發微博稱,車位費糾紛問題已得到解決,女孩已將剩余車位費退還。

盧燕接受記者采訪時,僅對目前的協商結果做出了回應,表示“這事兒解決了,到此為止”,對於之前所提到的誤會以及“債主追債說”並沒有給出明確解釋。張琪也告訴記者,不管別人怎麽想,此事該怎麽處理就怎麽處理,雙方之間存在誤會,“不追究誰對誰錯,各退壹步,海闊天空嘛”。

溝通不暢,肯定會造成誤會,既然事情解決了,也就去了壹塊心病,到此為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