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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西縣拆遷補償標準

第壹章壹般原則

第壹條為改善人居環境,提高生活質量,提升縣城形象和品位,促進縣城建設和縣城擴容提質,加快我縣棚戶區改造。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棚戶區改造的意見》(國發[2013]25號)、《河北省城市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管理辦法》(辦字[2065 438+05]128號)、《邢臺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城市棚戶區改造的實施意見》(邢字[2065 438號)

第二條林西縣房屋征收與補償辦公室(以下簡稱“征收辦”)是林西縣原建設銀行南家屬院棚戶區改造項目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的指導部門,委托林西鎮人民政府承擔棚改項目具體實施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工作。

第二章征收與補償辦法

第三條征集範圍:東至建設街,南至金倉路,西至高村居民樓,北至玉蘭西路。本項目範圍內的宅基地、道路、閑置土地及地上物均為拆遷重建對象。

第四條被征收人同意方案後,開始對房屋、地上物、占用土地面積進行測量評估,然後簽訂《房屋置換安置協議》或《貨幣安置協議》。

第五條應當聘請專業測繪評估公司對房屋、地上物和占用土地面積進行測量,由林溪鎮政府工作人員帶領相關人員進入房屋。測量結果須經測量人員、林西鎮政府工作人員和戶主簽字確認。

地上物(包括主體房屋、附屬房屋、院墻等)的價格。)應由評估公司進行評估和確認。

第六條評估公司的產生通過隨機選擇3家以上居民代表推薦的合格評估公司進行確認。

第七條根據測量結果和評估結果計算房屋的重置面積或貨幣補償金額。95%以上被征收戶與縣征收辦、林溪鎮政府簽訂《房屋征收補償、置換、安置協議》,縣征收報請縣政府批準搬遷。被征收人應當在接到通知後15日內完成搬遷,地上物由林西鎮政府拆除。

第八條更換方式。征收補償采取房屋產權置換和貨幣補償。

第九條發生產權糾紛,可以先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由法院判決。在調解和裁決之前,拆遷人應當首先服從。

第十條在縣政府發布征收公告後,被征收人不得新建、改建、擴建,也不得轉讓或出租。

第十壹條更換標準

1,住宅置換標準。被征收戶的土地承載面積或實測面積按照1:0.65的比例進行置換(即1平方米的房屋基數置換為0.65平方米的建築)。空置房屋按房屋地基標準執行。

地上物(主屋、附屋、院墻、樹木)由評估公司評估(臨時裝修、施工不算),評估價除以2200元得到重置建築面積。

2.若認定為商業門店,則按原商業門店住房面積二層1:1: 9,三層1:0.85置換規劃搬遷樓的商業面積。

3.商業網點外房屋及院落產權置換標準:商業網點外房屋及院落參照住宅給予補償安置。

4.已被認定為商業網點的被征收人選擇置換住宅的,住宅建築面積的置換按照待安置商業置換面積1:1.25的比例進行。

第12條貨幣補償。

1.每套完整房屋按上述標準置換建築面積後,按置換建築面積乘以每平方米2400元計算。(如果選擇這種補償方式,搬遷費壹次性補償,過渡費補償6個月。)

貨幣補償總額=房屋基礎補償+地上物評估總額+過渡費+搬遷費+獎勵。

2、沿街商業門店由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方式進行征收和補償。

購買的,按重置商業建築面積5500元/平方米補償。

第十三條拆遷補償。

1.房屋按照被拆遷房屋的建築面積進行補償,標準為5元/平方米。產權置換的,按遷出和遷入兩次計算,貨幣置換的,按壹次計算。

2、商業補償按被拆遷房屋建築面積計算,標準為被征收房屋建築面積每平方米50元。產權置換的,遷出和遷入兩次補償;選擇貨幣補償的,壹次性補償搬遷費。

第十四條過渡費用補償。

1,過渡期36個月,簽訂協議時首付款12個月,第二次付款12個月,其余在選樓時結算支付。住宅標準5元/月/平方米,商業標準10元/月/平方米。延期交房的,過渡費支付至搬遷安置交房日。

2.因停產停業造成損失的賠償。在規定期限內簽訂補償協議,屬於臨街經營的被征收人,按照80元/平方米的標準給予壹次性停產停業損失補償。

第十五條獎勵措施

房屋征收開始後,壹周內簽訂協議、騰空房屋、上繳鑰匙的每戶獎勵5000元,15天內簽訂協議、騰空房屋、上繳鑰匙的每戶獎勵2000元。逾期未簽協議者,不予獎勵。

第三章搬遷安置

第十六條為保證公平、公正、順利、有序安置,回遷房的選房原則是以正式協議簽訂的選房順序號為準,選房原則是以原址回遷商業用房的規劃面積和離置換面積最近的位置為準。

第十七條除室外貨幣安置外,拆遷人選擇房屋置換的,按協議中的選房順序編號。房型和面積的選擇應采取就近原則,並在簽訂協議時明確。回遷房建築面積與置換面積不符的,20平方米以內按2200元/平方米補齊,超過20平方米按開盤市場價補齊差額。差價在拆遷房屋交付使用時結清。

商業回遷房建築面積與置換面積不符。不足20平方米的按5500元/平方米,超過20平方米的按開盤市場價補交差價。差價在拆遷房屋交付使用時結清。

第十八條動遷房屋以集中安置為主,動遷區域初步擬定為本區域內的動遷用地。要搬遷的樓房面積大於要搬遷面積的20%,讓搬遷居民選擇滿意的樓房。安置規劃建築為高層,層高按國家標準椎,現澆框架剪力墻結構。

第十九次選房。回遷房圖紙設計完成並經有關部門批準後,進行住宅沙盤設計,由回遷戶按照協議中的順序號選房。

二十日交貨時間。回遷房工程及相關配套設施完成並通過政府相關部門驗收後,房屋移交,具體時間由縣征收辦通知。

第四章規則

第二十壹條本辦法未盡事宜,由其他規定補充,與本辦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本方案的解釋權屬於林西縣房屋征收與補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