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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浦區平涼街道2、3街坊集體獎勵是什麽?

楊浦區2-3街坊A座居民報告

親愛的房屋業主和公屋租戶:

2002年6月,平涼2-3街坊A座被上海市房產局《關於認定新壹輪舊區改造用地的函》(2002)320號)認定為新壹輪舊區改造用地,2003年6月30日,楊浦區房產局頒發了房屋拆遷許可證(18號)。拆遷人是上海吉威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和上海鐘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上海百群拆遷服務有限公司受房屋拆遷人委托,承擔房屋拆遷的具體工作。

為依法有序開展房屋拆遷工作,現將楊浦區2-3號地塊A區舊城改造地塊房屋拆遷政策法規及補償情況書面通知如下:

壹、本次房屋拆遷適用的主要法律依據。

(1)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11《上海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實施細則》;

(2)上海市房管局(2014)155號《關於加快存量拆遷基地拆遷的通知》;

(3)《關於調整完善本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政策試點工作的意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88號文”);

(4)市對外交通委員會《關於開展舊區改造預咨詢制度試點工作的意見》,胡建交聯(2009)319號;

(5)上海市房地產資源局(2001)673號《關於貫徹〈上海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細則〉的若幹意見的通知》;

(六)市、區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

二、房屋拆遷補償的主要相關問題。

(壹)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主體的確定

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應當由房屋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簽訂。

被拆遷人或公房承租人可以書面委托1-2代理人與房屋拆遷人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被征收人和公有住房承租人應當將拆遷許可證核發之日的有效房產證、公有住房租賃證和公有非住宅房屋租賃合同計為戶,按戶進行補償。

被拆遷人以房產證載明的所有人為準,公有住房承租人以《公有住房租賃證》和《公有非住宅房屋租賃合同》載明的承租人為準。

本計劃中提到的“住戶”是指財產所有人或承租人。

(二)關於房屋拆遷房屋評估機構的選定和評估時間。

被拆遷房屋的價值和產權調換房屋的市場價值(本市對產權調換房屋價格有特殊規定的除外),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拆遷評估辦法進行評估確定。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房屋拆遷人按照簡單多數原則組織被拆遷人和公有住房承租人投票決定。本次房屋拆遷的評估機構為:上海申揚房地產土地評估有限公司;重新評估機構為:上海立信中成房地產土地評估有限公司

被拆遷房屋和產權調換房屋的價值評估日期為2065438年6月+2004年6月65438+2065438年6月+0(征求同意拆遷的日期)。

被拆遷人、公有住房承租人或者房屋拆遷人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評估報告或者分戶評估報告之日起5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房屋拆遷評估機構或者重新評估機構申請重新評估。

被拆遷人、公有住房承租人或者房屋拆遷人對房屋拆遷估價機構或者重新估價機構的重新估價結果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重新估價結果之日起05日內向上海市房地產估價師協會組織的房屋拆遷估價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三)關於被拆除房屋建築面積的認定。

登記在冊的房屋,建築面積壹般以不動產權證書和不動產登記簿的記載為準;房地產權屬證書與房地產登記簿不壹致的,以房地產登記簿為準。未登記的房屋,以相關批準文件記載的建築面積為準。實際建築面積小於相關批準文件記載的建築面積的,以實際建築面積為準。相關批準文件未記載建築面積,或者雖無批準文件,但有相關材料證明該房屋在1981之前已經建成並用於居住的,以房屋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房屋測量機構測量的建築面積為準。

承租公房以公房租賃證記載的建築面積為準。承租公房的,以公房租賃證記載的建築面積為準;公房租賃證記載居住面積的,按照下表所列換算系數計算建築面積:

2001 11之前已記入公房憑證,用於居住且已計算租金的loft。高度從1.2m到1.7m(含)的部分,實際居住面積為65438。1.7m以上部分,按照實際居住面積和前款規定的換算系數計算建築面積。閣樓的其他情況,不計算建築面積。

(4)非住宅房屋的認定

(1)原設計為非住宅房屋,房屋拆遷時繼續作為非住宅房屋使用的,應當認定為非住宅房屋;

(2)公有住房承租人與公有住房出租人簽訂公有非住宅房屋租賃合同,建立公有非住宅房屋租賃關系的,可以認定為非住宅房屋;

(3)不動產權屬證書和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所有權人為單位的,可以認定為非住宅房屋,但房屋性質明確記載為居住或者實際用作職工或者家屬居住的除外;

(4)原設計為住宅房屋,經市、區房屋行政管理部門批準,住宅房屋改變為非住宅用途的,除有特殊規定外,可以認定為非住宅房屋。但在2001年1年1年1年之前,已將住宅房屋作為經營場所並取得營業執照的,可以認定為非住宅房屋;2001、11以後,將住宅房屋作為經營場所並取得營業執照的,未經市、區房屋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將住宅房屋變更為非住宅用途的,不認定為非住宅房屋;

持有區縣勞動部門出具的非正規就業證和區縣民政部門或街道出具的社區服務證明的人員使用的住宅房屋,不認定為非住宅房屋。

(五)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生效或者停止拆遷的條件。

在規定的簽約期限內(2012年9月至2014年2月至2014年2月31日),簽訂附生效條件的《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戶數達到85%以上(含85%)。否則,簽訂的協議不生效,拆遷工作立即停止。

三。住宅

(壹)拆遷住宅房屋補償

拆遷住宅房屋,被拆遷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被拆遷人或者公有住房承租人選擇產權調換的,房屋拆遷人應當提供產權調換房屋,並與被拆遷人和公有住房承租人計算結算被拆遷房屋補償金額與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額。

1,拆遷居民房屋

被拆遷住宅房屋的補償金額=評估價格+價格補貼+邢弢面積補貼。

2、拆遷政府規定租金標準的公共租賃住房,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租賃關系終止。

對公有住房承租人的補償金額=評估價×20%+價格補貼+邢弢面積補貼。

(1)評估價格=被拆遷房屋房地產市場評估單價×被拆遷房屋建築面積。

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評估單價低於評估均價的,按評估均價計算。

平均評估價格=拆遷範圍內住宅房屋總評估價格÷住宅房屋總建築面積。

平均價格的評估標準由評估機構評估後計算,並由區房管局在拆遷範圍內公布。

(2)價格補貼=平均評估價格×補貼系數×被征收房屋建築面積。

補貼系數為0.3。

(3)邢弢地區補貼=平均評估價格×補貼面積。

補貼面積為產權人(承租人)每套建築面積15平方米。

(二)優先保障住房困難家庭

被拆遷住宅房屋補償金額確定後,對人均建築面積低於22平方米的困難戶,按照規定條件和計算標準增加保障補貼,已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的除外。增加的保障補貼可以用來購買產權調換的房屋。

換算公式為:被拆遷住宅房屋補償金額÷換算單價÷住房困難家庭戶數。

換算後的單價為:11150元/平方米。

保障補貼=折算單價×生活困難戶數×22平方米-被拆遷住宅房屋補償金額。

住房困難的被拆遷人、公有住房承租人應在申請受理期內(見基數公告)向區住房保障機構申請住房困難審核,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區住房保障機構應參照本市住房保障相關管理辦法明確的申請條件和審核方式進行認定,並在拆遷範圍內對符合條件的住房困難家庭及其人數進行公示,公示期為15天。公示期內如有異議,區住房保障機構在10個工作日內核實並公布。

逾期提出申請的,區住房保障機構將繼續受理,也會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審核和公示。公示期內如有異議,區住房保障機構在10個工作日內核實並公布。由此造成的後果(如推遲選房、減少獎勵金額等)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三)拆遷住宅房屋的獎勵和補貼標準。

協議生效後,符合以下條件的居民可享受以下獎勵和補貼:

1,簽約,帶著獎勵如期搬家。

凡在2014年9月12日至2014年2月31日簽訂合同,並在協議生效後30日內騰退並搬遷房屋的居民,每戶獎勵4萬元,按原房屋建築面積獎勵500元/m2。首月簽約居民(2065438年9月12日至9月14日、10日、11日、2065438日),每戶增加獎勵10000元。

2.集體簽約和搬遷獎勵

(1)團體獎

按照預先確定的拆遷戶數量為單位(詳見基地公告欄),在以下期限內簽訂全部合同,並在協議生效後30日內騰空房屋並搬遷的,每個產權人(租戶)可享受以下獎勵:

①2065438年9月+02日至2065438年2月31日,2014日,獎勵10,000元。

②2014、12、14至2015、15、31,獎勵5000元。

(2)基礎獎

2月31日、2014日、14日簽約率達到85%的,對已簽約並在協議生效後30日內騰空、搬離房屋的居民,每戶獎勵6萬元;在此基礎上,2014年2月31日簽約率超過85%的,每增加1%,每戶額外獎勵4000元(此獎勵僅適用於2014)

2014 12 14(含)後簽訂合同,並在協議生效後30日內騰退並搬離房屋的居民,每戶獎勵3萬元。

以2014、12、31當日簽約率為基準,2015、1(含)當日之前簽約率每增加1%,對協議生效後30日內已簽約並完成搬遷交付的居民進行賠付。

3、無違章建築獎

無違法建築或有違法建築但無條件拆除的,公房每戶獎勵1萬元,私房每產權人獎勵2萬元。

4、戶口遷移獎

協議生效後,被拆遷房屋內戶口已全部搬遷的,簽約居民獎勵1萬元/戶(產權人、承租人)。

註:本次獎勵最終領取期限為產權調換房屋取得產權證後90天內(以產權證記載日期為準)。

5.其他補貼

(1)搬家補貼

搬家補助費=拆遷建築面積×12元/平方米

低於500元的,以500元為單位壹次性支付。此外,居民將免費乘坐火車。

2、住戶設施搬遷費(以住戶提供的原始發票或付款憑證為準)

(1)電話轉賬費每200元;

(2)管道燃氣轉讓費每200元;

(3)有線電視搬遷費每臺240元;

(4)空調搬遷費每臺400元;

(5)熱水器搬遷費每臺300元;

(6)自行安裝的10安培以上的電表、寬帶、有線鏈路,憑付款收據據實結算。

(3)建築材料補貼不予補償。

對不予補償的建築,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給予300元材料補貼,不再享受無違章建築獎。

(4)被拆遷房屋室內裝修價值補貼

房屋拆遷人委托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對被拆遷房屋的室內裝修價值進行評估,並根據評估結果給予補償。

(四)拆遷住宅房屋實行貨幣補償和房屋產權調換(購買)的原則

1,選擇貨幣補償獎勵

協議生效後,選擇貨幣補償且不再調換或購買基地提供的任何產權調換房屋的居民,按被拆遷房屋建築面積給予每產權人(承租人)25萬元、每平方米2000元的獎勵。

2、住宅房屋產權調換(購買)原則及補貼

(1)住宅房屋產權調換(購房)原則

①選定的產權調換房屋價值原則上不超過補償總額。

(2)各產權人(租戶)可根據總補償選擇基地提供的產權調換房,但只能調換(購買)本區域內的壹套產權調換房(先簽約,先選擇,直至選房結束)。

(2)其他地區房屋產權調換補貼全部選擇。

(1)對所有選擇其他區域產權調換房屋的拆遷戶,每戶產權人(承租人)獎勵15萬元。

②將所選產權調換房屋的總價除以被拆遷房屋的評估單價,折算成建築面積。小於被拆遷房屋建築面積的,小於被拆遷房屋建築面積的差額,500元按每平方米2的比例給予補貼;大於被拆遷房屋建築面積的,不予補貼。

計算公式:補貼金額=(被拆遷房屋建築面積-選定產權調換房屋總價÷被拆遷房屋單價)×2500元/平方米。

3、住宅房屋產權調換房屋的位置和價格

浦江發展基地(均價9900元/平方米)、華新基地(均價9700元/平方米)、泗涇南發展基地(均價9900元/平方米)、周康行發展基地(均價9800元/平方米)、新場鎮基地(均價10600元/平方米)和羅店基地(均價)圖們路20巷(均價22100元/平方米)、巷500平方米)、民興路570弄(均價24650元/平方米)、民景路658弄(均價24650元/平方米)、包頭南路588弄(均價24650元/平方米)。(產權調換房屋的詳細地址和房價以基地公示為準)。

4、部分產權調換房屋價格補貼

選擇下列產權調換房屋的居民,可享受以下住房補貼:

浦江拓展基地,房價補貼每平方米700元;

華新基地,每平米房價補貼1900元/平米;

泗涇南擴建基地,每平方米房價補貼2300元/平方米;

周康航擴建基地,每平方米補貼600元;

羅店基地,每平方米房價補貼1000元/平方米;

航頭擴建基地,每平方米房價補貼500元;

魯惠基地,每平方米房價補貼500元;

圖們路20弄,每平方米補貼850元/平方米;

國威路500弄,每平方米補貼800元/平方米;

寧武路445弄,每平方米房價補貼1650元/平方米;

116街坊北塊,每平米房價補貼1550元/平米;

雙陽支路28車道,每平方米房價補貼1700元/平方米。

5、拆遷住宅房屋,選擇拍賣產權調換過渡和過渡補貼。

(1)選擇調換期房產權的居民自行過渡。

(2)拍賣房屋產權調換的,按以下標準給予過渡補貼:

根據選擇的產權換房:壹居室1500元/月;兩居室2000元/月;三居室(含三居室)2500元/月給予過渡性補貼。過渡補貼按月發放,直至選定的產權調換房屋符合交房條件並通知交房月份。

6.選擇拆遷住宅房屋的純貨幣補償和產權調換現有房屋的壹次性補助。

協議生效後30日內騰房搬遷的,對選擇純貨幣補償的居民,給予每個產權人(承租人)5000元的壹次性補助;選擇產權調換房屋作為現房的居民,每套給予壹次性補貼5000元。

第四,住宅和非住宅房屋

被拆遷住宅和非住宅房屋選擇貨幣補償的,分別按照住宅建築面積和非住宅建築面積計算貨幣補償,合並貨幣補償為房屋補償金額。

被拆遷人或者公有住房承租人選擇調換房屋的,按照上述合並後的貨幣補償與住宅房屋調換並結清差價;申請住房困難的被拆遷人和公有住房承租人,按照上述合並後的貨幣補償進行折算。

(1)住宅部分

和住宅房屋拆遷補償是壹樣的。

(2)非住宅部分

1,拆遷非住宅房屋

被拆遷房屋非住宅部分的補償金額=評估單價×非住宅建築面積。

2、拆遷公共租賃非住宅房屋租金標準由政府規定,被拆遷人選擇貨幣補償的,租賃關系終止。

公有住房承租人非住宅部分的補償金額=評估單價×80%×非住宅建築面積。

3.停產停業損失。

停產停業損失=評估單價×非住宅建築面積×10%

被拆遷人和公有住房承租人認為停產停業損失超過上述標準的,應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房屋拆遷委托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對停產停業損失進行評估,並根據評估結果進行補償。

4、設備搬遷和安裝費用

設備搬遷安裝費按被拆遷房屋非住宅部分的建築面積計算確定,400元/m2。被拆遷人或公房承租人認為設備搬遷安裝費用超過上述標準的,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房屋拆遷人委托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對設備搬遷安裝費用進行評估,並根據評估結果進行補償。

5.不能恢復使用的設備,按照重置價格合並成新的結算費用。

無法恢復使用的設備按重置價格合並成新結算費用,房屋拆遷人委托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對無法恢復使用的設備按重置價格進行評估,並根據評估結果進行補償。

(三)優先保障住房困難家庭

住宅與非住宅兩用房拆遷補償金額確定後,對人均建築面積低於22平方米的困難戶,按規定條件和計算標準增加保障補貼,已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的除外。增加的保障補貼可以用來購買產權調換的房屋。

其他同住房困難家庭優先保障。

(四)住宅和非住宅房屋簽約搬遷獎勵和補助標準。

協議生效後,符合以下條件的居民可享受以下獎勵和補貼:

1,簽約,帶著獎勵如期搬家。

凡2014年9月12日至2014年2月31日簽訂合同,並在協議生效後30日內騰空並搬離房屋的拆遷戶,每戶獎勵8萬元,按原房屋建築面積獎勵500元/平方米。首月簽約居民(2065438年9月+02日至2065438年9月+04日)每戶獎勵11,20000元。

2.集體簽約和搬遷獎勵

與拆遷住宅房屋的集體簽約和搬遷獎勵相同。

3、無違章建築獎

與拆除居民住宅相同。

4.許可證補貼

(1)被拆遷住宅和非住宅房屋在有效期內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登記的,每戶給予工商營業執照補貼100000元。

(2)被拆遷住宅和非住宅房屋登記有煙草專賣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的,每戶給予煙草專賣許可證補貼5萬元。

5、戶口遷移獎

與拆除居民住宅相同。

6.其他補貼

與拆除居民住宅相同。

(五)拆遷住宅和非住宅房屋實行貨幣補償和房屋產權調換(購買)的原則

1.住宅和非住宅房屋貨幣補償獎勵。

選擇貨幣補償的獎勵與住宅相同。

2、住宅和非住宅房屋產權調換(購買)原則及補貼

(1)住宅與非住宅的產權調換(購房)原則。

與住宅房屋產權調換(購房)原則相同。

(2)所有住宅和非住宅房屋均由其他區域的產權調換進行補貼。

(1)對所有選擇其他區域產權調換房屋的拆遷戶,每個產權人和承租人獎勵150000元。

②將所選產權調換房屋的總價除以被拆遷房屋的住宅部分評估單價,換算成建築面積。小於被拆遷房屋建築面積的,小於被拆遷房屋建築面積的差額部分,按每平方米2500元給予補助;大於被拆遷房屋建築面積的,不予補貼。

計算公式:補貼金額=(被拆遷房屋建築面積-所選產權調換房屋總價÷被拆遷房屋住宅部分單價)×2500元/平方米。

3、住宅和非住宅房屋產權調換房屋的位置和價格

地址與產權變更的房屋地址相同。

4、部分產權調換房屋價格補貼

選擇下列產權調換房屋的居民,可享受以下住房補貼:

與產權調換住宅的房價補貼相同。

5、住宅和非住宅房屋選擇拍賣行產權調換的過渡方式和過渡補貼。

過渡方式和過渡補貼與住宅房屋產權調換相同。

6、拆遷住宅和非住宅房屋選擇純貨幣補償並選擇產權調換房屋作為現有房屋的壹次性補貼。

與住宅相同。

動詞 (verb的縮寫)非住宅房屋

(壹)非住宅房屋拆遷補償

拆遷非住宅房屋,被拆遷人、公有住房承租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產權調換房屋。

1,拆遷非住宅房屋

被拆遷非住宅房屋補償金額=評估單價×非住宅房屋建築面積

2、拆遷公共租賃非住宅房屋租金標準由政府規定,被拆遷人選擇貨幣補償的,租賃關系終止。

對公有住房承租人的補償金額=評估單價×80%×非住宅建築面積。

3.停產停業損失。

停產停業損失=評估單價×非住宅建築面積×10%

被拆遷人和公有住房承租人認為停產停業損失超過上述標準的,應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房屋拆遷委托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對停產停業損失進行評估,並根據評估結果進行補償。

4、設備搬遷和安裝費用

設備搬遷安裝費用按被拆除非住宅房屋建築面積計算確定,400元/m2。被拆遷人或公房承租人認為設備搬遷安裝費用超過上述標準的,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房屋拆遷人委托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對設備搬遷安裝費用進行評估,並根據評估結果進行補償。

5.不能恢復使用的設備,按照重置價格合並成新的結算費用。

無法恢復使用的設備按重置價格合並成新結算費用,房屋拆遷人委托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對無法恢復使用的設備按重置價格進行評估,並根據評估結果進行補償。

(二)非住宅房屋搬遷獎勵和補貼標準。

協議生效後,符合以下條件的拆遷戶可享受以下獎勵和補貼:

1,簽約,帶著獎勵如期搬家。

凡簽訂合同並在協議生效後30日內騰退房屋的拆遷戶,按原房屋建築面積每戶獎勵20萬元,每平方米獎勵500元。拆遷戶前三個月(2012,2014年9月至2013,2065438年2月)簽約的,每戶額外獎勵50000元。

2.集體簽約和搬遷獎勵

到65438+2月31、2014日簽約率達到85%的,每增加1%,對已簽約並在協議生效後30日內騰退搬遷的拆遷戶,每戶獎勵4000元(此獎勵僅適用於2014)

以2014 12 13當天的簽約率為準,2015 13(含)當天之前的簽約率每增加1%,對於已簽訂合同且在協議生效後30日內已騰空並搬離房屋的,

3、不補償建築的營業面積。

對未補償建築的營業面積,給予每平方米2000元的補貼。

4.許可證補貼

(1)被拆遷非住宅房屋在有效期內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登記的,每戶給予工商營業執照補貼100000元。

(2)被拆遷非住宅房屋登記有煙草專賣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的,每戶給予煙草專賣許可證補貼5萬元。

5、被拆遷房屋裝修價值補貼

房屋拆遷人委托房地產評估機構對被拆遷房屋的室內裝修價值進行評估,並根據評估結果進行補償。

(三)非住宅房屋貨幣補償和房屋產權調換(購買)的原則

1.非住宅房屋貨幣補償獎勵

協議生效後,對選擇貨幣補償的被拆遷人和公有非住宅房屋承租人,每戶產權人(承租人)獎勵25萬元,同時按被拆遷非住宅房屋建築面積獎勵2500元。

2、非住宅房屋產權調換(購買)原則及補貼

懷德路335號(市場評估價)

(產權調換房屋的詳細地址和房價以基地公示為準)

不及物動詞裁決、復議和訴訟

房屋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在拆遷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不能達成補償安置協議,或者被拆遷房屋權屬不明確的,由房屋拆遷人報區房管局決定。區房管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作出裁決。

被拆遷人或者公有住房承租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七。裁決的執行

被拆遷人和公有住房承租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在裁決規定的期限內搬遷的,由作出裁決的區房管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八。費用的支付

被拆遷戶的補償費用或者產權調換後的余款,應當在補償安置協議生效後60個工作日內支付。

九。相關信息的公開

本次房屋拆遷工作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補償過程透明,補償結果公開。與房屋拆遷補償密切相關的各類信息將根據拆遷工作進程及時發布,請居民及時關註。

辦公地址:平涼路234號?電話:55830523

接待時間:上午9:00-165438+淩晨0:30;65438+下午0:30-5:30;下午六點半到九點。如有調整,將另行通知。

聯系電話:55789012-103。

希望居民在房屋征收過程中註意家庭防火、防盜等安全防範措施。

我祝妳們早日搬進新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