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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人才落戶新規有哪些亮點?

2018年6月2日,太原市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了最新的《放寬人才落戶政策》。據悉,這是太原人才落戶的“大膽突破”,將落戶與就業脫鉤,對符合條件的人才實行“先落戶後就業”,配偶、子女、父母可隨遷隨遷,並為其努力工作。

留學回國人員,具有中級(含相應職業資格)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含相應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技師,以及以上級別的技能人才可直接落戶。大專以下年齡只要不超過40周歲(含),本科學歷只要不超過45周歲(含),研究生以上學歷不受年齡限制。

申請人可根據需要遷入區、縣(市)公安派出所的人才集體戶、單位集體戶或戶籍戶。其中,申請遷入區、縣(市)派出所人才集體戶口的申請人,需提供申請人身份證和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境外學歷,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人員和技師、壹級以上技能人員條件申請的,需提供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技術等級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申請遷入集體戶的,還需提供單位同意落戶的介紹信;申請遷入親友家庭的,需提供親友家庭戶口簿和戶主同意落戶的書面說明;配偶、子女、父母隨遷,戶口簿信息能證明親屬關系的,不需要再提供證明。

著眼於戶口遷入的“煩惱”,確保各類人才少跑腿,太原市公安局將原來只能由城區分局和縣(市)公安局辦理的“遷入證”擴展到全市六個城區的72個派出所。並且在“綠色通道”內設立區、縣(市)政務服務中心公安戶籍派出所或接待窗口,當場審核申請材料。審核通過者當場發放《遷入許可證》,確保手續最簡單、流程最優、效率最高。

提高各類人才的市民化待遇。人才戶口遷入後,已在本人或配偶名下合法穩定住所落戶或以本人或配偶名義在房屋出租地公安派出所集體戶口落戶,且本人或配偶在太原有合法穩定職業的各類人才,其隨遷子女入園享受太原市常住戶籍人口同等教育待遇,執行時間從2019年秋季新學期開始。

讓人才“進”來,“留”來。太原市對2018 1後新加入的,在太原市落戶並與太原市用人單位簽訂不少於三年的勞動或聘用合同,正常繳納職工養老保險,取得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給予補貼。補貼力度居全國省會之首。

對全日制博士生、世界前200強高校、教育部公布的壹流大學和“雙壹流”建設學科的碩士生和本科生,畢業後3年內,太原市財政分別給予5000元、3000元和1500元的生活補助,期限為5年。在太原購買首套住房的,工齡滿5年後分別給予20萬元、65438+萬元、5萬元。從事項目研發、技術創新的,太原市財政給予壹次性5-20萬元的科研項目經費。

對畢業後三年內的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本科生(含留學人員),太原財政分別給予每月1.200元、1.000元的租房補貼,兩年。

對取得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新落戶人員,太原市財政給予2年每月1萬元的租房補貼。

畢業三年內的全日制博士生、教育部公布的壹流大學和“雙壹流”建設學科的碩士生和本科生,分兩次給予每人3萬元學費補助。

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符合上述條件的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