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辦理公租房需要具備如下條件:
1、具備5年之上本地大城市居民戶口;
2、是本地民政評定的中低收入家中或最少收益家中;
3、家中平均住宅總建築面積在15平米以下且家中住宅建築面積在50平米下;
4、家庭主要成員中間有法律規定的撫養、撫養或養育關聯,並壹起壹同日常生活的;
5、經本地房管所單位確定他處_有住宅的。
法律依據:《公***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九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經審核,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應當予以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登記為公***租賃住房輪候對象,並向社會公開;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應當書面通知並說明理由。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可以向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申請復核。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復核,並在15個工作日內將復核結果書面告知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