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租期,就是免除房租的時期。當租賃房屋時,比如承租人若覺得房子需要進行壹定的裝修,那麽裝修的時期可以和房東協商免租,這個免租期就要寫入合同當中,避免過後房東或者承租人不承認這個時期而產生糾紛。
關於免租期的約定有兩種情形:
1、將全部的免租期都放在合同期的最前面,承租方先享受完畢免租期,才依約支付房屋;
2、將免租期拆開,分別置於合同有效期內。
簽訂租房合同需要註意什麽事項?
1、要求房東出具房產證原件以及房東本人身份證,各復印壹份,經核實無假後方可簽約。簽“租憑合同”時要寫明租房期限,租房具體地址,要求所填具體地址與房產證上保持壹致。
2、在合同中寫清楚室內包含設施,包括房內家具家電等,如需裝修也應在合同中註明,避免以後退租時引起不必要的糾紛。明確寫出水電費、寬帶網費、物業費、有線電線閉路費等由哪方支付。
3、在寫明房屋租金條款後註上“乙方在租用期間,甲方不得再收取以任何名義為由的任何附加費用”。另需註意的是,如房東委托他親戚或是朋友幫忙代理租房事宜的,可以的話,簽合同時需要房東親自來簽,若不然,要他的親戚或是朋友出具壹份“授權委托書”,裏面具體寫明委托人和代理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等,還要寫上“本人特委托上列代理人替本人辦理相關租房事宜、簽署有關文件”。
4、若出租人並非房東,簽租賃合同必須註意,簽訂的租賃合同必須房東認可,租賃期限不能超過原租賃合同。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主要條款與示範文本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壹般包括下列條款:
(壹)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