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公租房申請條件之壹:中低收入家庭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1,至少1家庭成員取得本市常住戶口3年以上;有戶口遷入的,遷入時間必須在2年以上;
2.家庭成員無自有住房或未租住過公有住房。(公有住房是指家屬院、職工宿舍等企事業單位投資的房屋和住宅);
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5倍。(目前鄭州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五倍1900元);
4.單身者應至少28歲。
鄭州公租房第二個申請條件:新就業職工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1,具有本市常住戶口(該戶口需持有鄭州市居住證才能申請);
2、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此條被大多數新員工忽略);
3.月工資和家庭凈資產低於相關標準(目前對於新就業職工,此標準調整為低保標準的6倍,即2280元;預計未來會逐步調整到8倍,即3040元);
4.我和父母在本市沒有自有住房。
鄭州公租房的第三個申請條件:鄭州外來務工人員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1、連續繳納社會保險1年以上或累計繳納社會保險3年以上(或持有鄭州市居住證1年以上)
2、已與用人單位簽訂2年以上勞動合同;
3.月工資低於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5倍,即1.900元;
4.本市市區範圍內無自有住房;
以上三類人群在確定符合鄭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後,可按照申請流程申請鄭州市公共租賃住房。
鄭州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所需信息
鄭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材料有:
1.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提供的材料。
(1)鄭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和戶口簿;
(3)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收入證明;
(4)婚姻狀況證明;
(5)住房情況證明;
(六)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材料。
2、新就業職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提供的資料。
(1)鄭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
(2)本人及配偶、父母的身份證件、學歷證明、戶口本;
(3)與單位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社會保險繳納證明、本人及配偶收入證明;
(4)婚姻狀況證明;
(五)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材料。
3、來鄭務工人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提供的資料。
(1)鄭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戶口本(戶籍證明)、學歷證明、勞動(聘用)合同、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等。;
(3)申請人出具的擔保和申請人的收入證明;
(四)申請公司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