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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購買廉租房申請條件

法律主觀:

市 廉租房申請條件 如下: (壹)申請。申請人憑戶口簿及 身份證 明向其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鎮政府領取廉租住房保障申請表,並如實填寫後,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鎮政府提交申請表和相關資料。(二)受理及初審。街道辦事處或鎮政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家庭人口等申報情況進行調查及初審,將其家庭人口、現居住地址、住房狀況、家庭收入、工作單位等情況在申請人居住地所處社區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15日。對公示有異議的組織和個人,應當在公示期限內書面向街道辦事處或鎮政府提出,街道辦事處或鎮政府應自接到異議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核實。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和居住地不壹致的,居住地街道辦事處或鎮政府應當配合調查及核實,並同時組織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異議不成立的,街道辦事處或鎮政府作出初審意見,將申請、審核等資料檔案轉區民政部門。(三)復核。區民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初審資料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將申請、審核等資料檔案轉區房產管理部門。(四)核準和公示。區房產管理部門應當自接到申請、審核資料檔案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最終審核意見,並按本辦法第二十條的規定對申請人情況進行評分,記錄在案。對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區房產管理部門應當向申請人出具保障對象資格確認書,明確核準住房保障方式、保障標準等,並抄送市房產管理部門備案,同時告知相應的區民政部門、街道辦事處或鎮政府。區房產管理部門應當定期將經核準的廉租住房保障對象住房保障方式、保障內容等相關信息予以公示。

法律客觀:

《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辦法》

第七條

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對象的條件和保障標準由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財政、民政、國土資源、稅務等有關部門擬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後公布執行。

廉租住房租金標準由維修費、管理費二項因素構成。單位面積租賃住房補貼標準,按照市場平均租金與廉租住房租金標準的差額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