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租房合同還沒到期,但是房東想解約,作為租客,他可以不搬,因為違約是房東自己造成的。如果房東提前違約,只要雙方簽訂租房合同,在合同中明確雙方的合法權益,租客就可以要求繼續租住。至於房東違約,是要承擔責任的。如果損失是房東造成的,租客可以要求房東進行經濟賠償。如果給租客造成困擾,給租客造成損失,也可以提起訴訟,將房東告上法庭,通過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合同沒有到期,但是房東無正當理由強行收回房屋,租客完全可以不予理會,提起民事訴訟。如果租賃合同已經到期,但是租客不願意搬出或者續租,也就是租客無理取鬧,房東也可以根據合同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三條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後,另壹方仍受到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五百八十四條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害賠償額應當相當於違反合同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履行合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方在訂立合同時預見或者應當預見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