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滿18周歲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獨立戶籍滿5年的單人家庭,可單獨申請公租房。獨立戶籍未滿5年的,申請家庭人口數量以本次遷移之前戶口簿記載為準;
2、離異或喪偶的單人家庭,可單獨申請公租房。離婚人員須離婚1年以上(以判決書或調解書日期為準),方可申請公租房;
3、非獨立戶籍的未婚人員,須與父母***同申請公租房。但父母為市內六區、環城四區以外戶籍或已雙亡的,可單獨申請。父母在市內六區、環城四區內有住房的,須認定為該申請人住房;
4、申請人(或配偶)與未婚子女在同壹地址分別落有戶籍的,應當***同申請公租房。
申請流程如下:
1、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受理,並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當壹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材料。對在開發區和園區集中建設面向用工單位或者園區就業人員配租的公***租賃住房,用人單位可以代表本單位職工申請;
2、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綜上所述,申請人應當根據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的規定,提交申請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請人應當書面同意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核實其申報信息。
法律依據:
《公***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七條
申請公***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壹)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準;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準;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