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手商品房(大XX範圍內):自購房合同備案登記之日起12個月內提出申請,提取不得超過購房合同備案時上月的職工賬戶余額。
壹手商品房(大XX範圍外):自取得產權證之日起12個月內申請,提取上月職工賬戶余額,不超過產權證發放時間。
單位房改或經濟適用房:自取得房改部門蓋章的購房合同之日起12個月內申請,提取不超過購房合同蓋章時最後壹個月的職工賬戶余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