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按規定填寫,並由涉外社會保險(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蓋章的《申報表》;
3.將填好的《申報表》帶回負責分工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審核確認。需要辦理省內異地就醫卡的,憑《申報表》經審核確認後到市社保中心審核部門登記,再到社會保障卡管理部門辦理省內異地聯網卡的制卡手續;
根據市、區分工管理辦法,市社保機構所轄參保單位的參保人員,由市社保中心醫療費用審核結算部33、34號櫃臺辦理;區社保機構所轄參保單位參保,以及在異地就業、參加城鄉居民醫保、未成年人醫保並長期在異地居住的參保人員。就近的區社保機構負責辦理確認備案手續。需要省內異地就醫的,可以辦理省內異地就醫卡。參保人確認備案手續後,持申報單到市社保中心醫療費用審核結算部33號、34號櫃臺進行確認,再到社會保障卡管理部辦理省內異地聯網卡的制卡手續。
1,參保單位駐外地;
2、長期居住在外地的參保退休人員;
3、在外地就業,作為個人或城鄉居民參保的;
4、參加醫療保險的未成年人,隨父母長期在外地居住的;
5、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有子女且長期在外地居住的婦女。
壹、異地就醫如何報銷
1.首先需要縣級以上醫院的轉診證明。以壹個小城鎮的醫保為例。如果要去異地就醫,首先要去縣級以上醫院。鎮上壹般會有縣級醫院,讓醫生開具轉診證明。
2.在醫院社保窗口蓋章。醫院的社保窗口壹般設在收費站口,妳可以拿著轉診證明去窗口辦理。
3.到當地社保局或社保所辦理外出治療登記。
4.外出治療後,拿回縣級社保局報銷。完成以上三個步驟後,就可以去大城市的醫院住院治療,並把發票、醫療本、社保卡、戶口本治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第二十九條參保人員的醫療費用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