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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是壹個合格的記者嗎?

陳不是壹個合格的記者。

虛假報道是新聞大忌,但正是因為她是大忌,才受到新聞巨魔的青睞。華西報“著名”記者陳就是這樣壹個地痞。它為什麽願意做不實報道,它為什麽敢寫不實報道?

不可否認,虛假報道因其虛假、有水分、有調味,甚至有稀有性、奇異性、奇詭性而更具可讀性。他們自然受到不知情的讀者的“歡迎”,並被不負責任的媒體“認可”,如華西報。他們的下屬,如陳,自然明白社會領袖的意圖——為了在激烈的媒體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

為什麽像陳這樣的人敢寫不實報道?我從以下三個方面來分析。

第壹,痛打“落水狗”。既然是落水狗,狗就不能上岸。無論妳怎麽打,狗都是完全無力還手的,不會對倒下的人構成威脅。

二是宣傳部和新聞出版局監管不力。

第三,司法腐敗。眾所周知,司法腐敗是當今中國最大的腐敗。在這種情況下,大報的記者,如陳等人,即使寫了虛假報道,嚴重侵犯了他人的名譽權,即使有少量的“落水狗”上岸,如四川榮縣的戴,就是壹個受害者,壹個屢次被貪官及其走狗溺死,卻多次安全上岸的“落水狗”。但是落地有什麽用呢?朝廷的天秤怎麽敢偏離報紙?這叫司法慕尼黑,否則報紙會對法庭進行“客觀深入”的報道,讓法庭不得安寧,法官墮落。

虛報之父陳被認為是幸運的蚊子,它確實遇到了生存和繁殖的沃土!!

記者,壹個神聖的、令人神往的、人民、國家、民族應該依靠的職業和力量。

在西方,記者的工作不是壹直贊美壹個國家,更不是贊美地方領導人,而是發現它的缺點!

中國,記者的工作變了顏色——

由於“直言不諱,大放厥詞”的教訓,各地官場腐敗如火如荼,市場經濟的全面“經濟化”,記者的神聖性已經黯然失色,退化到1919年前。真正同情和熱愛國情的新聞工作者寥寥無幾,真正有正義感的人更是少之又少。敢於同黑惡勢力作堅決鬥爭的人更是微不足道,比如華西報的“名記者”陳。

隨風揚帆

見利忘義

討好有權勢的人

稱鹿為馬——故意曲解

真正的y記者如雨後春筍,越來越多,往前沖!!

中國記者的同情心是什麽?

使命感安全嗎?

奮鬥是安全的?

200字新聞引爆1.2萬索賠官司。

(2001《民主與法制》《華夏時報》)

本報記者曉峰特約記者戴報道

曾在四川鬧得沸沸揚揚的自貢電梯傷人案“新聞侵權”壹案,2006年10月31日,自貢大幹區人民法院作出壹審判決:自貢天翔酒店原告敗訴。本案被告華西報僅於2000年6月28日在《巴蜀新聞》版發表了壹篇200余字的題為《自貢某酒店電梯》的新聞文章。

經查,該電梯為天翔實業有限公司所有,並非報道中的天翔酒店。且死者醉酒後誤闖禁止通行的電梯廳門墜入坑底,被下降的電梯橋碾壓後死亡。因此,報紙被推上了被告席。自貢天翔酒店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起訴華西寶侵犯其名譽權,請求法院判令華西寶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賠償經濟損失654.38+0.2萬元,並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

壹審敗訴的自貢市天翔酒店不服,上訴至法院。

本報記者通過詳細調查采訪發現,媒體遭遇巨額索賠的官司發人深省:悲劇是可以完全消除的,造成悲劇的媒體和記者更應該謹慎全面,尤其是批評報道,避免誤傷他人。

酒後誤闖電梯釀成悲劇。

2000年6月24日,喧鬧的鹽隨著夜晚的到來逐漸安靜下來。

據介紹,當晚8時45分,自貢市自流井區東街辦員工何久明壹行8人高高興興地從高銅周洋子酒店出來喝酒吃飯。何久明說要去自貢市天香賓館找人。在陳某和鐘某的陪同下,其他人分別離開了。

9時許,何久明壹行來到自貢市天翔酒店桑拿健身中心。中心的卷簾門半開著,何久明低頭鉆進去。他擡頭壹看,桑拿健身中心正在裝修,酒吧裏有兩個苦力在打掃衛生,還有三個人在大廳裏打麻將娛樂。

何久明壹行人走到大廳,又四處看了看。他們被躺在桑拿中心按摩臺上的工作人員黃天貴發現。黃翻身下床,走過來問道:“先生,妳找誰?”何久明沒有回答,和陳某、鐘某轉身朝0樓的電梯廳門走去。為什麽要往前走,伸手去摸電梯按鈕。當指示燈顯示1的樓層時,何久明誤以為電梯到了0層。進入廳門後,只聽“哎喲”壹聲大叫,重重地摔向1多米深的坑底。

“快把他拉上來,電梯要下來了!”

早已嚇得魂不附體的和鐘聽見有人這樣喊,立刻醒悟過來,伸手去拉站在坑底的何久明。喝完酒,何久明不小心撞上了電梯,把陳和鐘拉得很用力。

就在陳和鐘想把他拉進坑裏的時候,從上到下空蕩蕩的電梯轎廂壓在了何久明的腰上。

何久明“哇,哇”的怪聲驚動了桑拿中心的所有人。黃天貴見狀,立即跑到天翔酒店大堂1層,按下電梯上行按鈕。大約1分鐘,電梯開始上行,何久明被大家徹底拉出了坑。

被拖出來的何久明聲稱自己沒事,但桑拿中心工作人員不放心,於是他和同來的陳某立即將他送到自貢市第四人民醫院。體檢意見為:腹脹,中下腹廣泛充血,腹部凹陷充血。在醫院治療失敗後,何久明於6月26日上午9點05分去世。

壹篇報道引起了壹場官司。

悲劇事故發生後,消息不脛而走。

日發行量達數十萬份的華西報自貢記者站記者陳立即寫了壹篇報道,發表在6月28日該報的“巴蜀新聞”版上。

這篇題為《自貢酒店電梯“吃人”的新聞原文如下:

6月24日晚9時許,自貢市天翔大酒店發生電梯事故。被電梯碾壓的客人何某於6月26日上午8點左右在自貢市第四人民醫院死亡。

據了解,事發時,他陪同客人到酒店消費。在酒店壹樓等電梯,當指示燈顯示電梯已到,電梯門打開時,何某率先踏入電梯室,不料失足掉入電梯室。然後下降的電梯把它擠在電梯間裏。渾身是血的何立即被送往醫院搶救,最終因傷勢過重死亡。

據悉,自貢市勞動、技術監督、公安等部門組成的調查組已開始對事故進行調查。

這篇報道見報後,在四川引起強烈反響。尤其是自貢各界,議論紛紛。這壹天,許多市民爭相告訴對方,並搶購華西杜詩報。自貢市的天翔酒店壹片狼藉,老板黃天祥如坐針氈,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很多人和相關部門蜂擁而入,辦公室電話響個不停。死者家屬嚎啕大哭,整個酒店都是。

自貢天翔酒店隨即致電華西報記者陳,稱文章《自貢某酒店電梯“吃人”是錯誤的,要求客觀公正的采訪報道。陳當時沒有理會。

隨後,天香大酒店處理善後事宜,配合自貢市相關部門,請律師寫了狀告華西杜詩寶名譽侵權的訴狀。當地政府得知消息後,相關領導出面協調。壹方面,天香大酒店要求記者陳承認報道錯誤並道歉,但陳堅決否認。

協商無果後,2001 1,天香大酒店憤然向法院提起訴訟,狀告華西寶名譽侵權。天香酒店聲稱華西杜詩報違背了新聞的真實性和客觀性,其報道“顛倒黑白,捏造事實,混淆是非”。由於《華西杜詩報》發行量大,影響廣,飯店聲譽受損,經濟遭受嚴重損失。故要求法院判令華西杜詩寶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654.38+0.2萬元。

直接審判和庭外調解

2001年2月至5月,自貢方圓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受大安區法院委托,對天翔酒店的經濟損失進行了審查。

同年6月13日,自貢市大安區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天香”訴華西寶名譽侵權壹案。雙方爭議的焦點是“自貢賓館電梯吃人”壹文是否不實。

庭審中,原告(天象)訴稱,被告發表的文章不符合新聞報道的根本原則,不符合新聞的真實性、準確性、客觀性,單方對原告實施混合責任事故,形成單方責任事故,給讀者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嚴重損害了原告的名譽和形象。被告發表的200多字的文章和事故調查報告(結論性的)中有多達9處失實之處。因此,被告應當承擔因虛假報道造成的侵權責任。

被告(華西)訴稱,本案涉及的基本事實之壹是“何久明於2000年6月24日晚9時許在天翔賓館被電梯砸傷,6月26日上午9時許搶救無效。”因此,舉報屬實,不構成侵權。

雙方爭論不休,法庭宣布擇日宣判。

據黃天祥說,同年9月,法院幹預了兩次。法院第壹次把被告和被訴人叫到壹起,問他們是否願意接受調解。在這個過程中,被告要求原告先撤訴,而原告堅持調解後撤訴。雙方不歡而散。事後,法院主持了第二次調解。被告同意原告先調解後撤訴的請求後,原告提出被告必須承認報道有誤,侵犯了原告的名譽權。被告答應前者,卻不肯談侵權。在此條件下,被告提出在自己的媒體上為原告做三次正面報道,並通過廣告間接補償,讓大家關系好,合作強。原告認為在被告媒體上刊登廣告彌補酒店損失已無意義,故要求被告支付20萬元現金並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同時在小範圍內(在法庭、原、被告面前)賠禮道歉並承認報案。

因被告拒不承認侵權,雙方再次分手。

原告不服壹審判決。

在原告還在等待另壹次調解的時候,2001 165438,被告華西報在《巴蜀新聞》版面刊登了6篇題為《天價索賠煙消雲散》的相關文章和原告酒店全景照片。標題寫著:是這家酒店的電梯“吃”人。

看到被告策劃的大報告,黃天祥的腿陷入椅子裏,他的頭嗡嗡作響。

他雙手抱頭,嘆息道:“我做夢也沒想到,被告會繼續利用手中的媒體攻擊我們。”被告斷章取義,單方面舉報。他為什麽要誤導讀者?作為壹方,被告用強大的輿論攻勢來扼殺我們。哪裏能討回公道?!"

後來,他打電報給他的律師:“我們的官司壹審敗訴了!”

原告代理律師曾祥川在得到這些信息時,也同樣感到驚訝。他立即趕到法院,拿回了壹審判決書。

壹審法院認為,雖然原告酒店內的電梯並非其所有,桑拿按摩中心已承包給他人(調查報告稱其為出租,記者註),但從整體來看,兩者均屬於其管理範圍,故被告舉報其在原告酒店內被電梯砸傷壹事基本屬實;其在原告處被電梯砸傷後,確實被送往自貢市第四人民醫院救治,經救治無效死亡。雙方對該部分事實及何傷害事故的發生、死亡日期均無異議。這部分在被告的文章中有所報道,與事實相符,不存在失實之處。被告發表的文章中包含了壹些細節,比如為什麽會發生傷害、部分情節以及他是否去花錢了,但這並沒有達到嚴重失實的程度,被告在整個報道中也沒有捏造事實、使用惡意語言攻擊原告形象。因此,被告的行為不構成對原告名譽權的侵犯。故原告要求被告賠償經濟損失、停止侵權、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的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本案訴訟費16510元,由原告負擔。

黃天祥和他的律師不服,上訴到法院。

黃天祥:片面的報道傷害了我們。

起訴媒體“新聞侵權”索賠654.38+20萬元的黃天祥,今年40歲。昨日,他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自己1985離開自貢輕機配件廠後,下海從事服裝生意。經過7年的努力,他於1992成立了自貢市第壹家也是最大的民營福利企業天翔實業有限公司。已經幫助50多名殘疾人解決了就業問題,得到了當地政府的重視和支持。歷年被評為自貢市優秀企業、上市保護企業。

黃天祥說,10月29日,65438+1994,他在自貢市創辦了天翔大酒店,並正式投入運營。從壹開始,生意就非常好。“自2000年6月24日電梯事件以來,由於華西杜詩報不客觀、不全面、不真實的報道,酒店生意每況愈下,使原來的得房率從90%下降到40%左右。目前酒店人手不夠,員工工資無法正常發放。他憤慨地說:“片面報道害了我們!我們只能用法律武器為自己討回公道。雖然我們壹審敗訴了,但是我們依然有信心和決心把這場官司打到底!"

黃天祥說,他壹直歡迎媒體監督。事故發生後,積極配合相關部門調查處理。但他很遺憾,媒體的報道是錯誤的,他不敢正確面對和糾正。他呼籲媒體在監督世界的同時,接受公眾的反監督,避免汙蔑無辜,促進媒體自身。

調查報告揭示了真相

采訪中,原告代理律師曾祥川向記者出示了“6·24”何久明死亡事故調查報告及結論性答復,該報告是自貢市勞動、公安、技術監督等五家單位對電梯事件聯合調查後形成的。該意見將事故責任分為以下幾類:

1,桑拿健身中心工作人員黃天貴對本次事故應負直接責任;死者何久明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2.天翔酒店電梯維修工苗建華對此次事故負有重要責任;天翔酒店工程部副經理蔡倩對本次事故負有管理責任;天翔實業公司經理黃天祥對這起事故負有責任。

在調查報告中,電梯事故的直接原因確定如下:

1.桑拿健身中心在最終安裝0樓廳門聯鎖開關沖擊螺絲,強制關閉門聯鎖開關,破壞安全防護裝置的情況下,為裝修時方便運送材料,擅自恢復0樓使用功能,人為短接0樓電氣聯鎖開關,違規使用0樓電梯嚴重,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之壹。

2.在何久明醉酒已停止營業的桑拿健身中心,誤入禁止使用的0層電梯,墜入坑中(當時電梯廳門上貼著“電梯壞了,禁止入內”

使用”,廳內照明充足),被下降的電梯轎廂碾壓,是本次事故的第二個直接原因。

曾律師表示,本案的基本事實應當由自貢市勞動局等五家單位的聯合調查組出具的調查報告予以確認,而被告只報壹面,不報另壹面。在204字的新聞報道中,與調查報告認定的問題有9處不準確:何久明酒後去桑拿中心找人,卻被報道何久明為何陪同客人到酒店消費,誤導讀者認為酒店對消費者的傷害極大。何久明強行使用了桑拿中心0樓壞掉的電梯,但報告上說他在1樓等電梯(0樓和1樓的區別和誰用電梯有直接關系)...這足以說明被告的報告嚴重失實。

曾律師還說:“基本事實包括時間、地點、原因、事件經過、結果如何。明眼人都能看出,被告200多字的新聞報道連基本事實都不符合,怎麽可能是真的?被告強行將何久明使用壞電梯致死的混合責任扣在天翔酒店的頭上,形成單方責任事故。這是被告故意捏造事實,嚴重損害了酒店的聲譽和形象。”

目前天翔酒店正在準備上訴材料。本報將繼續關註該案的最終結果。

對巨額索賠案的思考

看了事故調查報告,誰對誰負責?不用說,壹目了然。

事故涉及的各崗位工作人員如果各司其職,平時就萬無壹失;如果死者有很強的安全意識,悲劇就不會發生。

如果媒體和記者當初報道事件時做了深入調查;事故調查報告出來後,我們會繼續跟進,修正報道突發事件時難以避免的缺陷...或許這場巨額索賠官司將不復存在。

但是,悲劇過後,如果再來壹次,太多的語言都顯得蒼白無力。希望我們的同事在接下來的報道中更加嚴謹全面,讓整個事件的真相大白於天下。這也是每壹個熱心讀者的權利。

-作者:打擊不誠實的記者

-發布日期:2009年3月3日11: 56: 00。

——嚴重警告瘋狗華西報記者陳(轉帖)

前段時間,壹位名為“東門托”的網友經常在宜賓多個網絡上發布虛假帖子,誹謗宜賓多名同誌,甚至為了爭取壹個回復,在網上公開泄露他人隱私,引起了受害者及其家屬的強烈不滿,並發誓壹定要查出此人。為此,大家展開了秘密調查,不離不棄。

當時很多人懷疑“東門托”是受害人所在單位的內部人員,壹度引起宜賓各單位的相互猜測。功夫不負有心人。經過幾個月的艱苦調查核實,前天下午終於查明,“東門托”原來是華西報的瘋狗記者陳。這個結果簡直出乎意料。以前,我只知道這個陳喜歡又搶又騙,而且是京城有名的。今天了解到這個人也有瘋狗毛病——喜歡躲在背後咬人,借機制造混亂。現已查明,陳除網名“東門沱”外,還有“賴鴿”等近10個網名。如果別人對他有怨恨,他攻擊別人也在情理之中,但是很多人對他沒有怨恨,包括他自己單位的同事,宜賓壹些媒體單位的領導,甚至幫助過他,對他好的人,他都會在網上咬幾口,並以此為樂。

如果妳不相信我,請調查他以前在不同網名下的帖子。兔子不吃窩邊草,陳卻無恥到連窩邊草都要吃。去年宜賓某媒體記者的愛人向別人借錢,收不回來。法院判決對方不執行。因為他也是記者,所以他不能為自己伸張正義。無奈之下,他找到陳,希望他能主持公道。當時,陳滿口答應,但後來,他欺騙記者,讓他的情人請他吃飯喝酒。前後花了壹兩萬。這位記者的愛人在縣城工作,工資不高,每月1000多。為了伸冤,他含淚滿足了陳的無恥要求。陳吃飽喝足後,說要去采訪對方,從此再無回音。後來記者了解到,陳吃過原告和被告,收了對方的禮物後,就沒有了。

陳曾無恥地公開宣稱,他去基層采訪書記、縣長,如果對方給他的煙不是500元以上的名牌,他絕對不抽。這些年來,他通過幫別人到處改尾扭來收取尾扭費,發了大財。他膽子真大,連公安局的錢都敢吃。2007年8月,市公安局抓獲壹名逃犯,邀請其到宜賓機場面談。他對這個消息不感興趣,卻誤以為市公安局會像其他單位壹樣給他發紅包,興奮地開車走了。沒想到公安局的人不懂事,沒有給他紅包。他覺得自己被忽視了。情急之下,他煽動了在場的每壹個人。2008年初,宜賓的壹位記者歷盡艱辛,得到了壹條重要新聞。陳給記者打電話,提出願意為他的新聞支付65438000元,讓記者把所有的資料和圖片發給他。這位記者知道陳是誰,擔心他利用這些材料向對方勒索錢財,嚴詞拒絕。事後,陳對該記者懷恨在心,在網上對該記者進行誹謗,用盡了臟話,甚至對該記者所在單位的領導也不放過,在網上進行指名道姓的攻擊。

2008年,宜賓縣低保戶李某在聽了當事人講述陳的惡行後,決定用自己微薄的力量清理這個渣渣記者,隨後找了個理由將陳告上了宜賓縣法院。當時,陳已去瀘州工作,李只花了25元錢,陳就從瀘州到宜賓跑了四五趟。陳對李咬牙切齒。當時他聯系了自己的壹個親信,準備暗中收拾李,但李已經有所防備。那段時間,他晚上沒出去,而陳也沒法收拾李。他開始在網上用“東門拓”、“我是X雞”等化名攻擊李,罵棒子、人渣,目的是讓當事人不敢和李打官司。事後,心腹擔心事情越鬧越大,自己也參與其中。他用匿名電話打給李某,告知李某的真實情況,並提醒李某註意安全。

陳的無恥行徑就在不遠處。妳可能想知道這樣壹條道德敗壞的瘋狗是怎麽進華西杜詩寶的?陳曾經是壹名代課老師,但因為道德敗壞被調離教學團隊。後來加入《改革時報》(壹家專門做廣告的報紙),做廣告人。報社倒閉後,抄襲別人的稿子,進了華西《杜詩報》。他老婆因為吃喝嫖賭跟他離婚了。對於這個瘋狗記者,我會在國家網站上公開舉報。我舅舅不怕這個瘋狗去公安局查我的身份證號,因為我說的是真的。不信請到宜賓基層調查他,看看大家對這只瘋狗的看法。我在此嚴重警告瘋狗陳和他的團夥成員,妳們的壹切行動都在我的監視之下。如果妳繼續打著采訪的名義作弊吃飯,危害人民,在網上攻擊別人,我就把妳祖宗八代,包括妳的孩子在內的醜惡行徑全部調查出來,公布在網上。我不怕瘋狗陳的報復。

戴華夏,中國著名反腐作家、法學學者。

熱線郵箱:520-daihuaxia @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