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戶籍所在縣(市、區),到省內其他縣(市、區)合法穩定就業、學習、生活的四川人。居民身份證到期、損毀、異地遺失,可以申請補領。但是臨時居民身份證不能異地辦理。
所需材料
符合條件的群眾憑以下材料到實際就業、就學、居住的居民身份證異地辦理。
1.已申領居住證的,憑居住證申領;
2.在四川省綜合警務平臺(壹標三實模塊)登記為實有人口的,憑《戶口簿》或本人身份證辦理;
3、未辦理居住證且未做實際人口登記的,除本人《戶口簿》或身份證外,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就業的,需提供就業合同、工作證等相關材料;
就讀學校的,需提供學生證、學籍證明等相關材料;
如果是居住,需要提供租房合同、房產證等相關材料。
此外,除上述相應材料外,申請換證的申請人還需提供居民身份證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