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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家電損壞誰該負責?

總的來說,雖然我們平時說ldquo租房rdquo但實際上出租的不僅僅是房子本身,房子裏還有各種設施設備存在,這也是我們需要向房東支付壹定押金的原因!那麽租賃家電損壞的責任應該由誰來承擔呢?如果涉及到撫養費,撫養費應該由誰出?其實在現實生活中,類似的租賃家電損壞的案例很多,但如果要談誰來負責,還是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下面,就用真實案例來介紹壹下吧!

黃嘯是壹名剛畢業的學生。因為他選擇留在上大學的城市,畢業後沒有住房就成了租房者。他在網上找到了這個遠離工作單位的房子。房租不貴,壹個月700元左右。就像現在很多房東要求的那樣,這個房子也是壹賠三的。簽了合同,付了錢,黃嘯搬進來了。

房子的相關設施設備也相當齊全,對於獨居的黃嘯來說真是個好地方。然而,剛住了3個月,家人就以在家找好單位為由,要求黃嘯回家。黃嘯被迫與房東談判,希望收回租金。房東以租期不足壹年為由,索要黃嘯壹半的押金。最初,只有黃嘯壹個人。沒想到,收房時,房東告訴黃嘯熱水器壞了,要求黃嘯賠償。因為黃嘯搬進來的時候正好是夏天,他根本沒用過熱水器,也不知道熱水器能不能正常工作,所以他們就這件事吵了起來,直到黃嘯搬出去,房東也沒有把押金退給黃嘯。

上述案例在網上頗具代表性,調查發現,很多網友認為責任應該由房東承擔,因為房子出租時熱水器可能已經壞了,把壞了的熱水器租給租客是不道德的,也是違反規定的。

那麽租賃家電損壞應該由誰負責呢?像上面這種情況很多,這個責任應該怎麽界定?關於出租電器損壞,法律上沒有明文規定,但現實生活中,大部分租客和房東只能通過自行協商解決。有經驗的律師建議,雙方可以在租賃合同中約定清楚,如因出租人自身過錯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由出租人負責;因承租人的過錯造成的,承租人應當向出租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因第三人原因造成的,第三人應當向出租人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因不可歸責於任何人的原因(如不可抗力)造成的,由出租人承擔財產損失風險。。

租賃家電損壞誰該負責?需要租房的朋友,為防止類似情況,在簽訂租房合同時,記得在合同中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