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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克蘭遇難留學生家長找中介說骨灰盒被搶了。

青島籍留學生小雨(化名)在頓涅茨克國立大學就讀時,被同班同學中國殺害。小玉的父母表示,這個結果是中介沒有履行承諾給女兒轉美術專業,帶隊老師沒有提前告知第二年的住宿規定而間接造成的。近日,因家長舉著橫幅坐在中介詢問意見,被對方以“無理取鬧,侵犯公司名譽權”為由起訴,並索賠經濟及名譽損失65438萬元。(齊魯晚報6月18報道)

青島籍留學生小雨(化名)在烏克蘭留學期間遇害。她的父母要求中介解釋,被告通過燒紙拉橫幅的方式上了法庭。開庭前兩天,死者骨灰盒被中介公司取走,下落不明。30日上午,該案在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父母態度堅決,不同意庭外調解。

“我女兒的骨灰盒讓他們給帶走了!至今下落不明!”庭審現場,小玉的父母承認從5月15日起就拿著女兒的骨灰盒和遺像坐在中介公司燒紙,阻止想通過公司出國留學的學生。

但是,他們認為中介應該對女兒的死負責。“如果他們能成功把女兒轉到藝術大學,如果他們提前告訴她,第二年要花錢買斷房間的使用權,現在就不會發生這樣的悲劇了!”小宇父親說,中介壹開始願意協商,後來聲稱自己沒有責任。最後壹次協商,雙方因為帶隊老師說“死了不吉利”,發生了激烈的言語沖突,女兒和母親和其他家屬壹起去找中介討說法。

留學中介認為,小玉父母的說法與本次投訴無關。“學生死於命案,與中介公司不構成因果關系。”中介公司代理人表示,5月份是國內留學高峰期,但小玉家人的鬧事給他們公司造成了很大的名譽損失和經濟損失,故主張法院判令對方賠償公司損失654.38+0萬元。中介向法院出示了照片和視頻,顯示小宇家人的行為妨礙了他們正常工作。

但小玉父母認為,中介公司的行為自相矛盾。“他們壹方面讓我們不要再去公司,但另壹方面又和我家人發生沖突,激化矛盾。如果他們沒有那樣做,他們就不會走到今天這壹步。”小玉的父親稱,中介公司曾讓20多人圍攻小玉的母親和正在靜坐抗議的姑姑,並於6月28日搶走了女兒的骨灰盒。“我們已經報警,警方正在調查。”

庭審最後,對於法庭提出的是否存在庭外和解的問題,小雨的家人給出了否定的回答。“至此,壹切由法院決定。”據悉,此案的審判結果將在壹個月後公布。(袁菲菲)

據6月18齊魯晚報報道,青島籍留學生小雨(化名)在頓涅茨克國立大學就讀時,被同班同學中國殺害。小玉的父母表示,這個結果是中介沒有履行承諾給女兒轉美術專業,帶隊老師沒有提前告知第二年的住宿規定而間接造成的。近日,因家長舉著橫幅坐在中介詢問意見,被對方以“無理取鬧,侵犯公司名譽權”為由起訴,並索賠經濟及名譽損失65438萬元。

妳學藝術的時候為什麽要學文學?

小玉的父親林先生(化名)說,女兒5歲開始學藝術,高中畢業後中戲考砸了,決定出國留學。去青島海外服務有限公司咨詢的時候,壹個姓楊的老師推薦了烏克蘭。但是,這個國家只有基輔國立大學有藝術專業。入學前必須到頓涅茨克大學學習預科。經過協商,雙方簽訂了合同。父母沒想到的是,這個決定會把女兒推向死亡。“在烏克蘭,基輔和頓涅茨克相當於青島離上海那麽遠。如果他們第二年就能讓女兒順利轉學,怎麽會殺了她!”林先生說,在頓涅茨克讀書期間,他們壹直讓中介安排小玉轉學,但直到第二學期,楊老師才通知,基輔國立大學藝術系報名時間已過,小玉只能繼續在頓涅茨克大學讀文學。

“這不是真的!我們已經向法院提交了相關證據。”17下午,青島出國人員服務有限公司董事長錢誌峰否認了林先生的說法,但拒絕詳細說明細節。根據錢誌峰的《烏克蘭留學筆記》,小雨曾經和楊老師討論過學什麽比較好,然後在2009年3-4月正式告訴楊老師,她家決定留在頓涅茨克大學文學系,中介只能尊重她的選擇和決定。

“我們從未決定讓她轉專業。壹個孩子從小學美術跟老師談了幾天,怎麽可能輕易改變初衷?”小玉的母親毛女士非常生氣。轉專業的孩子家長沒有簽字,也沒有形成任何書面材料。“現在人死不說真話,就說這種假話!”毛女士痛心地說,女兒即使看了不熟悉的文學作品,是否安全也無所謂,但現在中介以此為由推卸責任,讓人無法接受。

為什麽不住學校宿舍?

記者從頓涅茨克國立大學校長伊萬尼寫給壹家中介服務公司的信中了解到,學生宿舍管理非常嚴格,兇案發生的地方是私人住宅,不是宿舍。既然學校有宿舍,小玉為什麽還要在外面租房?信中稱,留學生可以自願選擇住校,但受傷留學生並未申請宿舍床位。

“我們哪裏沒有申請?我們根本不知道提前申請!”林先生說,第壹年,學校只需要交住宿費,但第二年,如果想住校,需要提前提交書面申請,並支付7萬元購買床位。“這些情況帶隊的楊老師都知道,沒有提前告訴我們,導致小宇發現沒帶夠錢,只好臨時租房子住。”

中介出具的“情況說明”稱,預科畢業前,學校行政部已召集所有即將從預科畢業的學生開會,說明了第二年入學和住宿的情況。但小宇並沒有因為戀愛而申請床位,而是出去和男朋友同居了。“我們已經完成合同壹年多了。她的遇害純屬謀殺,我們公司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錢誌峰說。據了解,小玉的父母從4月份開始已經和中介談了3次。中介最後壹次表明態度後,小玉的家人拿著小玉的骨灰盒和遺像,在工作日去中介樓梯口靜坐抗議。

“他們這樣做是違法的!”錢誌峰表示,小雨家人的行為給公司造成了嚴重的經濟和名譽損失,公司已向市南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其賠禮道歉並賠償10000元。

據了解,該案將於6月30日正式開庭審理,本報將持續關註此事。

旁白-

沒有合同這個詞,維權很難,很難。

既然認為中介公司有責任,為什麽不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為什麽中介公司可以理直氣壯的起訴受害者家屬?原因在合同裏。記者看到,在雙方簽訂的合同中,中介公司的責任是:幫助學生辦理學校和簽證,提供接機和落地後的住宿安排。學生註冊入學後,中介合同責任終止。合同上規定的學校是烏克蘭國立大學(不是“國立藝術大學”),也就是說只要中介送到國內任何壹所國立大學,合同就完成了。

“合同是孩子簽的,我們倆都不懂。誰知道缺了兩個字會造成這個結果。”說起合同,毛女士非常後悔。17上午,記者來到中介公司時,三樓掛滿了白底黑字的橫幅,毛女士坐在小雨的遺像旁,流著淚。壹個多月,無助,這是她能為女兒和自己做的壹切。

去小玉家之前,記者潛意識裏認為送孩子出國留學的家庭生活條件應該不錯。但記者被眼前的筒狀建築和不足10平米的小房間驚呆了。家裏唯壹值錢的東西就是女兒房間的鋼琴和給女兒買的液晶電視。因為從小學美術開始,為了培養這個“獨生子女”,家裏幾乎什麽都做了。正當他們憧憬美好未來的時候,他們聽到了他們的女兒在另壹個國家去世的噩耗。這對夫婦似乎壹夜之間老了十歲,他們的母親每天都在以淚洗面。“我們老兩口得生活,得做點補償。我也想去煙臺找兇手家屬要賠償,但是對方也是農村的,家裏很窮……”林先生摸著女兒用過的琴,不禁感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