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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請南寧公租房

南寧市公租房申請的具體流程如下:

1.申請人到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查閱領取《南寧市公共租賃保障申請表》等相關表格和資料,並按要求準備相關領取材料。

2.申請人持受理期內相關材料(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不受受理期限制)向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戶籍可提交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非本地戶籍可提交居住地),新就業高校畢業生、外來務工人員也可向單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並提供用人單位的身份證明材料。申請人應按要求填寫表格並提交相關材料。

3.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工作人員受理材料並出具受理通知書,按照規定進行初審,初審合格的,在申請人所在單位或居住地社區公示5天,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提出初審意見,並將材料報送城鎮住房保障部門。初審不合格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從受理到材料交接,應在10個工作日(不含5天公示時間)內完成。

4.城市住房保障部門收到材料後,將申請材料交由城市民政部門進行社會情況、家庭收入、財產等核對。市區民政部門核對後,提出核對意見,將材料送回市區住房保障部門審核。審核通過者,將材料移交市住房保障部門。復檢不合格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市區住房保障部門會同市區民政部門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其中,市區民政部門10個工作日,市區住房保障部門5個工作日。

5.市住房保障部門在15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批準審批的,將申請人信息在本部門政府信息網公示5天,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予以批準並向社會公布。公示期不計入審批期。審核不合格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