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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常見的風險有哪些?

1.租賃合同中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住址等個人信息不明。

2.房屋設施和修繕在租房合同中沒有明確的規劃。

3.承租人或出租人提前退房。

4.是否允許轉租和分租。

5.租房的目的是什麽?

6.違約的後果是什麽?

租房合同如何規避風險?

1.在租賃合同中,應寫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住址等個人信息,並要求出租人出示房產證原件和房東身份證,復印件各壹份。承租人也要給出相應的誠信租房信用記錄,出租人可以對承租人的信用信息、租金支付能力、社會誠信等進行審核。

2、房屋的具體情況,房屋的具體位置,註明房屋的確切位置,如某路某房;住房面積;房屋裝修,簡述房屋墻面、門窗、地面、天花板、廚衛裝修;配備設施設備,簡要列出房屋內出租人為承租人準備的家具、家電、廚房設備、衛浴設備;房屋的產權和所有人,說明房屋是什麽樣的產權,所有人是誰,出租人與所有人的關系,是否受所有人委托出租房屋。

出租人是房屋的所有人或所有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責任。

3.如何提前退房?

①如果租期到了提前退房,壹定要提前通知出租人。不續租期的,應提前15天至30天通知出租人。付清物業管理費。

(2)租賃期限尚未到。如果租房時簽了合同,有提前退房的約定,可以按照約定流程走。壹般來說,不會影響出租人收租,只有找到新的租客,才可以退租。

(3)預付租金且未滿,與出租人商量催多付租金,扣留押金。如果租房費用中有退房協議,可以找新租客退還押金和剩余租金。

租房時,最好先協商好退房協議再租房,否則經濟損失很大。

4.轉租協議。有些承租人出租房屋的目的不是為了自住,而是通過轉租獲得租金收入。因為這種轉租行為影響了出租人的利益,雙方應在合同中約定轉租。如果允許轉租,雙方可以協商確定轉租收入的比例;不允許轉租,承租人擅自轉租的,出租人有權解除租賃合同。

5、房屋使用應註意以下兩點:

(壹)房屋用於承租人自住、承租人家庭居住,或者允許承租人或者其家庭與他人合租的;

(2)住房只能用於居住,或者同時可以有其他用途,如辦公等。

6.違約責任簽訂合同時,雙方都要思考可能出現的違約情況,並在合同中約定相應的處罰措施。比如,承租人未按時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讓其搬出;如果出租人未按約定提供家具,承租人可以與其協商降低租金。

租房只是為了暫時獲得壹段時間的房屋使用權。也就是說,承租人無權將房屋出售給他人。至於房子能不能轉租,要看和出租人有沒有相關的約定。如果未經出租人同意將房屋轉租給他人,會對承租人和轉租人造成較大風險,容易導致權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