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租房信息 - 房屋出租要辦什麽手續

房屋出租要辦什麽手續

1、出租人與承租人應簽訂書面租賃合同。

2、租賃雙方應當在祖賃合同簽訂後30日內,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備案。

申請登記備案應提交下列文件:(1)書面租賃合同;(2)房屋所有權證書。出租***有房屋,還須提交其他***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出租已設定抵押的房屋的,須提交抵押權人同意出租的證明;(3)當事人的合法證件;(4)經辦人的證明文件。房屋代管人出租產權人委托代管的房屋,須提交房屋產權人明確授權其有出租房屋權限的委托書和代管人的合法證件;(5)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文件。

3、在市、縣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審查合格後頒發《房屋租賃證》。《房屋租賃證》是租賃行為合法有效的憑證。

房屋出租註意事項

1、若委托中介方代為辦理

首先需確認中介方資質,如果房東委托中介方在房屋租賃時采用合租方式,在合同簽約前應再次查看其資質。並與中介機構妥談中介費,確認租客與房東的中介費承擔比例,該誰承擔,分別承擔多少。在正規的中介機構,都具備相應資質,並能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資質證書、經紀人資質證書等相關證書。

其次房東需對合同進行通覽。在合同正式簽訂前,房東應反復閱讀合同各項條款,檢查表達是否到位。若合同條款中有尚未清楚表達房東意思或未保護自己自身權益,可在合同末尾“其他約定事項”或本合同附件中進行相關說明。

2、若房東與租客直接簽訂租房協議

(1)首先,需要查驗身份。若自己直接將住房交予房客,在商談租賃事宜前房東需核實租客的身份,並對其身份證明基本信息進行登記。

(2)其次,合同使用上應使用正規合同。在合同簽訂前,房東需使用正規的租賃合同。可到住建委官網進行下載,以保障合同的有效性。正規的合同對於約定事項及其表述會相對嚴謹,能夠避免因合同本身表述問題帶來糾紛。

3、委托他人進行代為辦理

若房東因個人原因無法到場,那麽在委托他人代簽合同時,應在簽訂合同前開具授權委托書或出租委托合同,向租客明示受委托人權限,讓租客安心租房。